《南阳市科技项目、平台、企业、 人才评审评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有关依据

为加强对南阳市承担和组织实施的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才等评审、评估和考核工作,提高南阳市科技评审考核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依据国家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科技项目、科研平台、科技人才和企业等评审管理规定,参照国内外发达地区如青岛市、深圳市等科技项目、创新平台评审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南阳市科技管理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大部分二十七项条款。

一是总则。 共有五项条款,分别从科技评审的目的、适用范围、评审专家和评审原则等方面对科技评审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科技评审的方式和程序。 主要包括四项条款,重点从科技评审的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如何选定科技评审专业机构、科技评审专业机构如何随机抽取或定向邀请评审专家、科技评审的方式方法程序等做了全面阐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是科技专家遴选和管理。 共包括六项条款。分别从建立健全科技评审专家库、科技评审专家遴选应当遵循科学性、公正性、专业、组成合理性以及回避等原则,科技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中应当遵守操作原则等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 四是科技评审现场管理。 共包括 8 项条款,分别对科技评审的时间、工作场地、条件、经费、现场监督等作了严格规定,并对科技评审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评审现场做好哪些工作,科技评审专家、项目申请人(单位)、项目答辩人等在评审现场如何开展科技评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意见。 五是科技评审诚信与监督。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条款。 分别是市科技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科技评审中应当坚持廉洁自律原则和违规行为处理的措施。 六是附则。

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