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3〕3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快我市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本增效、提质升级为核心,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加快形成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促进全市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道路货运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支高素质从业队伍,车型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广普及,“互联网 货运”新业态有序发展,货车驾驶员工作条件不断改善,行业平稳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
到2025年,国家A级物流企业达到30家,招引1至2家5A级企业落户南阳,重点培育1至2家本地5A级物流企业;全市货物运输量达到4亿吨,货物周转量达到1050亿吨公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降本增效
1.推进货运领域简政放权。优化车辆管理服务,树立有解思维,切实解决外地货运车辆过户到我市车辆入户难问题,服务货运企业增加车辆,促进我市客货周转量、税收等一系列经济指标指数增长。简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手续,合并货车车辆年检、年审和环检,实现货车“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全国互认”;通过“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实现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注销,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普通货运驾驶员学习教育等12个事项网上一次办理。深化推进无感审批新模式,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
2.规范公路限行设施设置。优化货车通行管控,开展全市公路和城市道路限行设施普查,清理不合理的限行、限速设施,严禁违规设置限行设施;确需设置的,结合实际合理规划绕行路线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控。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按照我市创建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标准要求,引导燃油货车在城外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卸货分拨,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进城配送。落实《公安部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20〕383号)中“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新能源配送货车给予延长通行时间,扩大通行范围等便利”的要求,继续对新能源配送车辆实施差异化管理,在通行时间、通行范围等方面给予更大优惠,符合城市配送标准的新能源车型可以在城市区域全天候全路段(特殊路段、高峰时段除外)行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优化公路通行管理。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货车电子道路运输证和ETC卡“两卡合一”,加快推广货车不停车收费。优化大件运输审批流程,合理规划不可解体大件超限运输车辆主要运输路线,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站超宽车道设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主动对接货运物流企业,发挥交通物流再贷款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广“运通贷”“信易贷”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监管分局)
(二)创新运输组织模式
6.推进集约高效发展。加快培育货运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引导小微货运企业开展联盟合作。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时,无需再办理报备手续,促进企业释放内部运输量。引导将大型制造企业、施工企业、批发商贸企业和内部物流转型为第三方物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7.推广甩挂运输。积极培育和引进挂车租赁企业,鼓励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研究推广挂车互换标准协议,创新普通货车租赁、挂车共享、长途接驳甩挂、集装单元化等新模式,支持建设挂车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8.鼓励规范“互联网 ”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等道路货运新业态,重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高的网络货运品牌企业。发挥网络货运平台型企业的优势,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加强供需衔接,促进企业间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
9.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引导货运企业积极探索实践多式联运,鼓励中长途大宗物资运输从公路向铁路、水运、航空转移,加快“公转铁”“公转水”“公转空”步伐,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积极推动南阳中欧班列“一单制”公铁海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中誉国信内乡煤炭战略储备基地铁路专用线、市域综合公铁物流基地、内乡牧原智慧物流园构建多通道的公铁水联运示范工程、西峡县公铁联运物流园项目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和建设工作。提升运输效能,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为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推广示范工程经验,有效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推动我市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加快河南牧原智慧物流园等“公转铁”铁路专用线建设,适时整合搬迁市中心城区专用线。以唐河临港物流园区为中心,抓住河南促进内河航运复兴的机遇,加快推进唐白河复航工程及唐河港、南阳港等内河港口建设,加强与宁波港、天津港等开展合作,组织开行铁海联运班列,打造豫西南联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公铁水联运枢纽。依托宁西铁路、唐河主航道以及G312、G328等公路主干线,实现公铁水无缝衔接,推动粮食、矿建、棉油等大宗货物“公转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提高农村物流发展水平。以“四好”农村路、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深化客货邮融合发展,发展共同配送、集中配送,推进快递下乡进村,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培育农村物流“客运 货运两网合一”“交通运输 邮政快递融合”“网络平台货运 农村物流”“电子商务 农村物流”“特色产业 农村物流”等服务模式,不断延伸产业链,打通山区丘陵地带物流“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11.补齐陆空联运短板。依托南阳机场,发展陆空联运,加密国内航线网络,提升客机腹舱货运服务能力,引进航空货代公司,适时开辟全货机航线,加强机场通关、查验场地设施建设。创新海关监管模式,探索异地货站、安检前置等新模式,与郑州机场联动开行卡车航班,加强与关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周边区域互联互通水平,借力补齐我市航空货运、特别是国际航空货运短板。(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装备升级
12.推广应用先进货运车型。积极推进货车车型标准化,鼓励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推广普及4G监控系统。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货车,鼓励物流园区、开发区、配送中心等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物联网技术,鼓励货运车辆加装智能设备,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普及应用。加快货物管理、运输服务、场站设施等数字化升级。积极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加快普及“信息系统 货架、托盘、叉车”的仓库基本技术配置,推动平层仓储设施向立体化网格结构升级。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开展智能快(邮)件箱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
14.积极发展绿色物流。加大城市物流和枢纽节点内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载工具的推广应用力度,适度超前建设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配套设施网络。支持交通枢纽、物流中心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设备。支持寄递企业使用低重高强包装箱,试点应用免胶带纸箱,减少邮件快件包装用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
(四)强化职业保障
15.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规定,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实行差异化道路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鼓励道路货运企业组织开展驾驶员继续教育,鼓励工会和行业协会广泛开展专业培训,支持各地为转岗驾驶员提供再就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总工会)
16.规范道路货运行业劳动关系。督促道路货运企业依法与其雇佣的货车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健全工会组织,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货车驾驶员劳动权益。深入开展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指导,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劳动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
17.改善货车驾驶员工作休息环境。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普通干线公路沿线,规划建设一批舒适便捷、经济实惠的“司机之家”。在我市已建成“司机之家”16个的基础上,到2023年底实现建成30个以上的目标。以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货运站场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和偷盗车辆燃油、货物等违法行为。督促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停车场等场所照明、监控设施,为货车驾驶员创造更加安全的停车休息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五)强化综合治理
18.强化超限超载治理。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和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工作要求。在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和节点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加快治超“四级联网”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推广使用。多渠道及时公示执法处罚信息,探索网上、异地缴纳罚款。健全打击冲关闯卡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和应急管控措施,推动车辆、执法等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货运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推进道路货运企业及车辆、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安全事故等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联合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推动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扶持政策
(一)用地保障
20.科学编制用地计划。把“1+3+N”(即建设南阳综合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南阳卧龙现代物流片区、南阳现代冷链物流片区、南阳高铁商贸物流片区等3个专业物流片区,各县〔市、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需要布局建设特色物流节点)货运物流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货运物流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21.物流仓储用地价格按工业用地标准落实。对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年亩均税收达到11万元以上的优质项目收益,以地方税收留成为上限,财政按项目原地价10%奖励给项目单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二)财税支持
22.支持货运物流企业集聚发展。引导中心城区货运物流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对进入“一中心、三片区”的物流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工业项目标准征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支持货运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做大做强,增加企业竞争力。支持运输企业新增重型大吨位货运车辆,货运企业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每年增加10台12吨以上重型大吨位车辆的,给予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24.加快培育和壮大网络货运行业。货运物流企业核准建设网络货运平台,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次年起营业额比上一年度每增加1亿元奖励20万元,奖励额度以地方税收留成为上限。支持物流企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25.支持多式联运快速发展。多式联运项目入选省级多式联运项目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成功创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财政局)
26.支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聚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农村运输信息化服务等主题,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货运与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对寄递企业进村邮件按每件0.2元补贴,对邮快合作的社会快递按每件0.2元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财政局)
以上奖补资金项目注册地在各县(市)的,补助资金由县(市)财政统筹发放;注册地在中心城区的,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和注册地区级财政各承担50%。本奖补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我市原有奖补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完善监测调控机制。逐步完善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机制,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监测分析能力。指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告道路货运市场供需状况等信息,及时引导、合理调控市场运力,促进供求基本平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强正面引导,为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运输 运行 行业 实施意见
N001-2023-0000382 | 文 号宛政办〔2023〕31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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