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政府出资引进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资金保障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市政府出资引进了一批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技企业等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有:南阳市西湖牧原合成生物研究院、国际非开挖技术研究院、南水北调元宇宙研究中心、航空产业研究院等。为加强对政府出资类新型研发机构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厦门、佛山、珠海、中山等地创新政策,结合南阳实际,制定了该办法。

二、起草依据

《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 2019 〕 313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 2019 〕 25 号);《河南省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方案》(豫发〔 2022 〕 16 号);《河南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豫政〔 2021 〕 24 号)。

三、 文件的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新型研发机构资金保障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主要是具体性、细节性描述,注重政府资金的管理和新型研发机构的绩效考核,共分为六个部分。 一是总则。二是资金来源与拨付。 主要包括政府支持资金来源和拨付方式。产业落地在中心城区的,原则上由市财政与产业落地区财政按一定分担比例给予经费支持;产业落地在县(市)的,由产业落地政府给予经费支持。对于当年成立未列入财政预算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预拨部分资金支持其开展前期工作。 三是资金使用。 主要包括政府支持资金一般用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条件建设、设备采购、科学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机构运营等。 四是管理与监督。 主要包括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对运营管理、工作安排和资金使用等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型研发机构需依法依规接受有关部门审计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五是绩效考核。 主要包括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由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产业落地县(市、区)政府等开展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体制机制、人才团队、创新能力、创新效益、开放协同、加分项目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支持资金和后续是否给予支持的重要依据。 六是附则。

四、意见协调情况

该办法分别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审计局、市自规局、市水利局、市卫健体委等 7 个部门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并经市政府第 17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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