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调整、取消目录清单》和《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宛政服〔2023〕61号

关于公布2023年《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调整、取消目录清单》和《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经市直各相关单位多次对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中介事项进行梳理规范确认,现将2023年《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调整、取消目录清单》和《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外公开中介服务事项。各行政审批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公布各自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方便群众和企业查阅。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及相关内容,明确告知所涉及的中介服务。

二、规范中介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健全完善中介服务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并督导中介服务机构在其经营场所等线下线上平台公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费用优惠减免政策、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公示信息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其守法规范经营。

三、适时动态调整中介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中介事项设定应以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不得擅自增加中介事项,如相关依据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变化时,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备。

四、严格中介事项清单管理。各审批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业务,凡未纳入中介事项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中介服务工作纳入南阳市政务服务效能评价考核,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会同相关单位不定期组织案卷调查、群众企业回访,对中介服务事项存在不合理、不合规、办理程序不规范、拖沓等情形的,视情况依法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1.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调整目录清单(2023年版)

 2.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目录清单(2023年版)

 3.南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南阳市行政审批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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