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0-0006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10号)安排我市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7963万元(中央资金5164万元,省级资金2799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豫财农综〔2020〕10号文件定向安排资金7264万元,其中:鲁山县4060万元,叶县2721万元,宝丰县483万元。
2、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按照豫财农综〔2020〕10号文件,我市共收到非定向安排资金699万元,根据有关县(市、区)未脱贫人口规模比例及“四个不摘”要求,结合项目安排、工程进度和资金情况,分配舞钢市699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市县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鲁山县 | 4060 | 3730 | 330 | ||
叶县 | 2721 | 741 | 1980 | ||
舞钢市 | 699 | 362 | 337 | ||
宝丰县 | 483 | 331 | 152 | ||
合计 | 7963 | 5164 | 2799 |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92626 33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