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平财预[2020]329号)公告公示

文号 索引号 005452110/2020-0006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10号)安排我市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7963万元(中央资金5164万元,省级资金2799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豫财农综〔2020〕10号文件定向安排资金7264万元,其中:鲁山县4060万元,叶县2721万元,宝丰县483万元。

2、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按照豫财农综〔2020〕10号文件,我市共收到非定向安排资金699万元,根据有关县(市、区)未脱贫人口规模比例及“四个不摘”要求,结合项目安排、工程进度和资金情况,分配舞钢市699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鲁山县

   4060

3730

330



叶县

2721

 741

1980



舞钢市

 699

 362

 337



宝丰县

 483

  331

 152



合计

7963

 5164

 2799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92626  33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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