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0-0006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50万元(平财预〔2020〕340号)。
二、分配原则
1、《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3、平顶山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我市以工代赈工作范围为鲁山县和叶县,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分配鲁山县30万元,叶县20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县(市、区)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鲁山县 | 30 | 30 | |||
叶县 | 20 | 20 | |||
合计 | 50 | 50 |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92626 33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