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平财预[2020]340号)公告公示

文号 索引号 005452110/2020-0006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50万元(平财预〔2020〕340号)。

二、分配原则

1、《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2、《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3、平顶山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金分配意见:我市以工代赈工作范围为鲁山县和叶县,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分配鲁山县30万元,叶县20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县(市、区)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鲁山县

30



30


叶县

20



20


合计

50



50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92626  33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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