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0-0000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化妆品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发票或电脑小票,票据上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号;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成分、使用方法等;包装或说明书上有无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标记。
三、消费者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四、在购买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时,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五、消费者可下载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和生产企业基本信息,也可拨打化妆品外包装上标示的防伪电话查询。
六、化妆品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不要轻信。
七、消费者切记不要接受美容美发单位推销的医疗整形服务,或者使用其现场制作的化妆品。
八、消费者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九、消费者如有发现上述行为及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或者疑似发生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可向12315举报热线投诉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