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拟取消平顶山市新华区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卫东区德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20-00079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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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原公司经营地址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中央花园底商东1—3号,法定代表人孙国锋,董事长兼总经理郝红瑞。

平顶山市卫东区德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原公司经营地址在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44号(矿工路与劳动路交叉口西北角),法定代表人:乔卫东。

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豫工信﹝2012﹞525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豫政金﹝2017﹞3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豫政金﹝2018﹞109号)的有关规定,经新华区金融工作局和卫东区金融工作局申请,我局拟同意取消平顶山市新华区华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市卫东区德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并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被撤销(取消)试点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仅退出试点资格,不再从事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业务,但法人主体资格并未消失,继续承担原有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375-2662285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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