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平财预[2020]435号)公告公示

文号 索引号 005452110/2020-0009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23号)安排我市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资金3255万元和省级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2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1.豫财农综〔2020〕23号定向分配鲁山县省级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300万元、叶县省级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300万元;

2.市级待分配资金3855万元由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比例、现阶段实际需要资金量及受洪涝等灾害影响情况提供资金分配意见,并经市领导批准,分配鲁山县1030万元、叶县720万元、宝丰县495万元、舞钢市420万元、郏县620万元、汝州市570万元。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鲁山县

1330

0

1330



叶  县

1020

0

1020



宝丰县

495

0

495



舞钢市

420

0

420



郏  县

620

0

620



汝州市

570

0

570



合计

4455

0

4455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9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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