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科〔2018〕23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税务部门转请的230个201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网上了鉴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自2020年8月7日起,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均可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申请材料,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3931191
联 系 人:苏 雷
地 址:建设路东段912号
附件:2019年度平顶山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结果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