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20〕19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0-0001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 言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提升渔业发展质量,优化水产养殖业空间布局,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农办渔业〔2018〕6号)要求,结合平顶山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对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水产业绿色发展,全面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 编制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
2018—2030年。
第二条 规划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结合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健康养殖、做强做大产业为导向,加快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通过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简称“三区”),分类制定管控措施,建立科学管理长效机制,达到“三区界定清晰、依法管控、措施有力”目标。
第三条 重点任务
一、优化养殖区域布局。根据全市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根据“三区”划分,分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行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制度,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实施依法治渔。
二、加快渔业结构调整。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定池塘养殖,调减水库养殖,加快池塘微流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渔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推广普及和综合应用,稳定渔业基本生产经营,确保渔业产业和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统筹协调渔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工作,以全面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为抓手,改善养殖生产条件,控制养殖容量和生产规模,加大养殖尾水治理力度,开展水域滩涂环境监测整治,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实现渔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和谐共赢。
四、强化产业功能体系建设。加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扶持水产种业、渔业园区建设发展,加强渔业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强化渔业科技支撑,加快现代科技信息技术应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渔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质量控制和品牌打造。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相结合,走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强渔道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和产品质量全程控制,加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不断提升水产品质量保障水平,加强渔业品牌培育打造,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效益。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科学规划、因地制宜
坚持对渔业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根据养殖容量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在稳定商品鱼产量、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的同时,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种质资源保护的关系。根据全市水资源分布、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渔业资源养护实际,着眼于渔业发展的长远利益,进行资源整合,优化养殖、增殖、保护等功能区域布局,保持水域滩涂及与其相关联的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良好性,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水产增养殖业,增强水域修复和水体自净能力,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条 生态优先、底线约束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要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第三条 合理布局、转调结合
稳定池塘养殖,调减水库网箱养殖,大力发展生态养殖,支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发展,积极推广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坚持健康、生态、绿色发展方向,加大池塘生态化改造和集约化基础建设力度,强化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和稻田综合种养,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第四条 总体协调、横向衔接
规划编制必须符合平顶山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区域建设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在平顶山市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统筹谋划,并与国土、城镇、旅游、环保、水利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平顶山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的所有水域和滩涂(不含汝州市)。包括已经进行水产增养殖和尚未开发利用但适于开展水产增养殖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以及适于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稻田。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上游,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3°08′-34°11′,东经112°14′-113°41′之间。东西长150km,南北宽140km,总面积6338.3km2,是河南省中原城市群九个中心城市之一。地势西高东低,呈梯形展布,地貌类型多,山脉、丘陵、平原、河谷盆地齐全。西部巍峨的伏牛山层峦叠嶂,中部、东部为丘陵、平原。水域滩涂类型主要为河流、水库和池塘(堰坝),有白龟山、燕山、昭平台、孤石滩、石漫滩5座大型水库,有澎河、米湾、河陈、龙兴寺、田岗、老虎洞6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134座。有北汝河、沙河、澧河、甘江河大型河道4条,中型河道28条,小型河道56条,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纵贯境内。全市宜渔水域29467.8hm2,其中河流水域13880.37hm2,水库水域13006.19hm2,池塘2581.24hm2,宜渔水稻田1375hm2。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平顶山市处于暖温带和亚热带气候过渡带,属南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冬季寒冷雨雪少,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晴朗日照长。年平均气温在14.8~15.4℃之间,自北向南缓慢递增。市区受环境影响气温较高,最热月气温均值分别为6月25.8℃,7月27.5℃,8月26.3℃,9月21.8℃。最冷月为1月1.9℃,2月3.9℃。极端最高气温在 40.5~44.6℃之间,极端最低气温在-19.5~-14.0 ℃。全市光照充足,年平均总日照时数在1604.5~2129.3h之间,最高值出现在5、6、7月,最低值出现在1~2月。境内12~3月水温6~7℃,4、5、6月份水温18.7~24.5℃,7、8、9月份水温25.5~28.4℃,10、11月份11.3~20.5℃。年平均降水量变幅在 621.1~941.6mm之间,主要集中在5~9月。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960.8~1361.5mm,全年太阳辐射总量112.12~121.49千卡/cm2。主要自然灾害有局地暴雨、洪涝干旱、雷雨大风、冰雹。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平顶山市境内河流水库等水域具有丰富的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和水生维管束植物,对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促进水产养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浮游植物有蓝藻门、绿藻门、硅藻门、甲藻门、金藻门、黄藻门、裸藻门等7个门类。浮游植物优势种群有:蓝藻门的微囊藻、蓝球藻、平裂藻、蓝纤维藻、棒球藻、颤藻、螺旋藻、胶鞘藻、束丝藻、念珠藻和鱼腥藻;绿藻门的团藻、实球藻、衣藻、四鞭藻、腔球藻、空球藻、网球藻、双毛藻、纤维藻、卵囊藻、集星藻、十字藻、盘星藻、四角藻、小球藻、针联藻、微芒藻、拟月新藻、栅列藻、空星藻、刚毛藻、鼓藻、新月藻、水绵、转板藻;裸藻门的裸藻、便裸藻、血红裸藻、针形裸藻、尖尾裸藻、囊裸藻;金藻门的金藻、钟罩藻、合尾藻、赫球藻;黄藻门的黄丝藻、黄球藻;硅藻门的直链藻、小环藻、平板藻、针杆藻、星杆藻、桥穹藻、舟形藻、羽纹藻、双缝藻、菱形藻、双菱藻;甲藻门的多甲藻、角甲藻、色胞藻、隐藻、沟环藻。
2. 浮游动物有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桡足类等。原生动物优势种类有表壳目的表壳虫、砂壳虫、瓜形虫、楔颈虫,全毛目的焰毛虫、斜管虫、袋形虫,旋毛目的筒壳虫、似铃壳虫、弹跳虫、急游虫,环毛目的钟形虫、聚缩虫,膜口目的草履虫,变形虫目的变形虫;轮虫类优势种群有双巢目的轮虫,单巢目的臂尾轮虫、鞍甲轮虫、龟甲轮虫、腔轮虫、晶囊轮虫、疣毛轮虫、同尾轮虫、多肢轮虫、皱甲轮虫、泡轮虫、巨腕轮虫、三肢轮虫、聚花轮虫、无柄轮虫、萼花臂轮虫、矩形龟甲轮虫等;枝角类、桡足类优势种类有秀体蚤、象鼻蚤、裸腹溞、薄皮蚤、仙达蚤、盘肠蚤、网纹蚤、许水蚤、原镖水蚤、剑水蚤、异足猛水蚤等。
3. 底栖动物有软体动物、甲壳类、水生昆虫及水生寡毛类四大类群30多种。常见软体动物有园田螺、椎实螺、环棱螺、沼螺、帆蚌、冠蚌、无齿蚌、裂瘠蚌、矛蚌、球蚬、蚬等;常见甲壳动物有日本沼虾、米虾、溪蟹、半年虫、蚌壳虫、介形虫等;常见水生昆虫有红娘华、水斧虫、田鳖、负子虫、仰游蝽、划蝽、小榜鬼、摇蚊幼虫、库蚊幼虫、水蜈蚣、蜻蜒等;常见水生寡毛类有水丝蚓、颤蚓、仙女虫、杆吻虫、金线蛭、尾鳃蚓等。
4. 水生植物包括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和漂浮植物四大类。常见挺水植物有芦苇、香蒲、菖蒲、黄菖蒲、水葱、水蓼、蓼子草、茨菇等;常见浮叶种类有睡莲、菱、凤眼莲、水浮莲、芡实、水花生等;常见沉水植物有马来眼子菜、蓖齿眼子菜、茨藻、菹草、小茨藻、轮叶黑藻、苦草、狐尾藻、金鱼藻等;常见漂浮植物有浮萍、红萍、青萍、槐叶萍、满江红。
5. 全市有鱼类55种,分别隶属于6目13科42属。其中鲤形目鱼类为主要类群,共有38种,占鱼类总数的69.09%;鲈形目鱼类有9种,占鱼类总数的16.36%;鲇形目鱼类有4种,占鱼类总数的7.27%;鲑形目鱼类有2种,占鱼类总数的3.64%;鳉形目和合鳃目鱼类各有1种,各占鱼类总数的1.82%。鱼类种类有鲤鱼、鲫鱼、花䱻、长体小鳔、黄颡鱼、泥鳅、盎堂拟鲿、花鳅、刺鳅、黄鳝、黄䱂、团头鲂、大鳞副泥鳅、白缘䱀、棒花鱼、克氏虾虎、乌鳢、褐吻虾虎鱼、子陵吻虾虎鱼、中华鳑鲏、方氏副鳑鲏、圆尾斗鱼、太湖新银鱼、大银鱼、似鱎、鲢、鳙、宽鳍鱲、翘嘴红鲌、蒙古红鲌、斑条鱊、青梢红鲌、彩石鲋、越南鱊、兴凯鱊、彩副鱊、大鳍鱊、青鳉、鳌条、马口鱼、红鳍原鲌、高体鳑鲏、多纹颌须鮈、鳜、斑鳜、鲇、蛇鮈、银鮈、点纹银鮈、黑鳍鳈、麦穗鱼、草鱼、青鱼、尖头鱥、拉氏鱥。鱼类生态结构按照栖息水层垂直分布划分,中上层鱼类最多,有23种,占总数的41.82%;其次是栖型鱼类有19种,占总数的34.55%;中下层鱼类最少,有13种,占总数的23.63%。按照栖息环境特点划分,流水定居型鱼类最多,有27种,占49.09%;静水定居型的有24种,占43.64%;江湖洄游型的有4种,占7.27%。按照食性划分,杂食性鱼类最多有19种,占34.54%;其次是肉食性鱼类有17种,占30.91%;浮游动物食性鱼类6种,占10.9%;其他食性的较少。
6. 其他水生动物主要为部分可营水生生活的爬行类动物和两栖类动物。常见种类有鳖、龟、青蛙、蟾蜍、大鲵等。外来生物包括克氏原螯虾、河蟹、巴西龟、鳄龟、福寿螺等。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平顶山市辖河流分属于淮河水系的沙颍河水系和洪河水系。据平顶山市环境质量报告,2018年全市所监测的14个(10个河流断面,4个湖库断面)断面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7个,Ⅰ~Ⅱ类水质类别比例为50.0%;符合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6个,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42.9%;符合Ⅳ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1个,Ⅳ类水质类别比例为7.1%;未出现Ⅴ类、劣Ⅴ类水质类别断面。
2018年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92.9%,劣Ⅴ类水质类别比例为0.0%,水质状况为优;全市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0.1)、化学需氧量(0.2)和总磷(0.05)。
全市河流水质断面设10个,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6个,Ⅰ~Ⅱ类水质类别比例为60.0%;符合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3个,符合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30.0%;符合Ⅳ类标准断面的有1个,Ⅳ类水质类别比例为10.0%;未出现Ⅴ类、劣Ⅴ类水质类别断面,Ⅴ类、劣Ⅴ类水质类别比例均为0.0%。2018年全市河流Ⅰ~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90.0%,劣Ⅴ类水质类别比例为0.0%,水质状况为优;全市河流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0.1)、化学需氧量(0.2)和总磷(0.05)。
全市湖泊、水库水质断面设4个,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1个昭平台水库;符合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3个,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和孤石滩水库。营养状态白龟山水库、石漫滩水库、昭平台水库和孤石滩水库均为中营养;营养程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为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孤石滩水库、石漫滩水库。全市4个湖泊、水库中,总氮年均浓度值范围为0.74~1.72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3个,白龟山水库、孤石滩水库和昭平台水库,符合Ⅴ类水质类别的断面有石漫滩水库,其总氮年均浓度值超出Ⅲ类水质类别标准0.72倍。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根据平顶山市水文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水域环境状况和水域滩涂资源条件,进行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评价。
一、良好的水文、气候条件,为水产增养殖业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
平顶山市处于暖温带和亚热带气候交错的边缘地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属暖温带亚湿润气候区。境内水系发达,河流纵横,水库星罗棋布,年平均气温在14.8~15.4℃之间,年平均总日照时数在1604.5~2129.3h之间,年平均降水量变幅在621.1~941.6mm之间,降雨充沛、日照充足,冬季温和,春季气温和水温升温快,夏季炎热,水文气候条件有利于水域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主要水域水质监测结果达到Ⅲ类和Ⅱ类水质标准,水资源丰富,为渔业发展提供了较强的环境承载能力。
二、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为发展水产养殖业提供了天然的种质资源
平顶山市特殊的地质、地貌、气候和自然生态环境,发达的河流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多样的水生生物。区域内鱼类资源较丰富,为水产养殖业提供了天然种质资源保障。其次,浮游生物是水生生物食物链的基础,浮游植物的组成以硅藻类、绿藻类为主,浮游动物的组成以枝角类和轮虫为主,给鱼、虾、贝幼体的发育、生长提供了丰富的生物饵料基础。
三、稳定的水域环境,为水产增养殖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条件
平顶山市境内河流、水库、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稳定,能够满足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需求。近年来平顶山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强市的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为可持续发展留下更大环境容量和更多生态财富。截至目前,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库污染源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监测河流水库水域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到国家Ⅲ类和Ⅱ类水质标准。随着水域生态环保力度的加强,境内丰富的水库水域为净水生态型增殖渔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和发展契机,为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评价结论:平顶山市水库和天然河流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显示,河流水库水质基本介于Ⅱ~Ⅲ类水质之间,总氮总磷超标,水质富营养化倾向明显;境内水库受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水库容量相对较小,水体交换能力差,流速较缓,自净能力有限,水库水质修复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平顶山市水域滩涂中的水库及河流纳污能力低,环境承载能力有限。池塘属于可控养殖水域,但是由于产量的大幅提升,投入品的增加,在夏季高温期,池塘透明度减小,水体氮磷富集,水体自净力降低,蓝绿藻异常增殖,也会给渔业生产带来风险。同时,池塘养殖废水不经处理后排放,也给天然河流带来压力,加重天然河流水质污染。
总的来说,平顶山市水域滩涂承载力有限。水库及天然河流养殖容量有限,水体自净能力低;池塘水域因养殖模式、季节、养殖设施及饲养管理的差异,水域承载能力有明显的不同,其承载能力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但池塘是可控水域,可以通过控制排污、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等高效健康养殖技术的应用提高其环境承载力。根据全市养殖水域水产养殖现状,按照生态环境水产品容量实际经验,经省内渔业专家综合评定,境内水域面积1000亩以上的水体养殖单产控制在150kg/亩,水域面积1000亩以下的水库养殖单产控制在300kg/亩,池塘通过标准化改造、配备增氧设施、加强喂养管理,养殖单产可控制在1000~1500kg/亩。预计到2030年全市池塘、水库等养殖水域的综合鱼产力将达到68813.4t。另外,平顶山市丰富的水资源为工厂化养殖等设施渔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拓展水产养殖发展面积,增加水产品养殖产量。因此,随着健康高效节能减排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平顶山市的水域滩涂在保证维护生态功能良好的前提下,鱼产力将会有明显的提升,基本满足市民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据2018河南省渔业统计年鉴资料,平顶山市现有总的水产养殖面积14733.0hm2,其中池塘2488.0hm2、水库12002.0hm2、湖泊105.0hm2、河沟137.0hm2、其他1.0hm2。宜渔水域开发利用比例为94.51%,水面利用基本达到饱和状态,提升空间不大。主要养殖方式有池塘养殖、水库养殖、河沟养殖、湖泊养殖、网箱养殖及稻渔综合种养等六种方式,其中以水库养殖和池塘养殖为主。2017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46477t,其中养殖产量45477t、淡水捕捞产量1000t,养殖产量占总产量的97.85%,人工养殖是平顶山市主要渔业生产方式。主要养殖品种有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鳊鱼等常规鱼类及罗非鱼、鲈鱼、泥鳅、乌鳢、银鱼、翘嘴鲌、匙吻鲟鱼、淡水白鲳、淡水鲨鱼等名优鱼类;同时,锦鲤、金鱼等观赏鱼类以及克氏原螯虾、南美白对虾、河蟹等甲壳动物和龟鳖、蛙类等两栖爬行类动物也有一定规模养殖。
2017年全市渔业经济总产值86069万元,其中渔业第一产业总产值69825万元、渔业工业和建筑业总产值1738万元(主要为饲料加工和网具制造)、渔业流通和服务业总产值14506万元。全市的渔业经济主要以养殖业为主导,占渔业经济总产值的81.1%,渔业经济相对单一。
水产养殖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是养殖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分散,集约化程度不高。养殖设施落后,技术含量低,不能满足现代水产发展的要求,制约了水产的高质量健康发展。池塘养殖基本上沿袭了传统养殖方式中的结构和布局,仅具有提供鱼类生长空间和基本的进排水功能,池塘现代化、工程化、设施化水平较低。渔业组织化程度不高,渔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水产养殖大多以分散的个体养殖户为主,养殖规模偏小,品牌创建力度不够、影响力不强。
二是渔业发展空间受限,水产养殖未能摆脱产业发展是建立在对资源、环境等生产力要素的大量占有、依赖甚至是破坏的基础上,生态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水产养殖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外部水资源紧缺和污染制约了水产养殖,水产养殖排污又影响了外部环境。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建设用地的扩张造成水面滩涂被蚕食和占用,水产养殖发展空间受到挤压,可养殖水面减少,养殖水面开发利用遇到了困难。
三是水产品质量要求将更高,传统养殖方式与现代渔业不相适应,盲目追求高产,造成病害频发。在实际生产中,很多养殖户滥用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很多病原菌产生抗药性,造成抗生素的用量一次比一次大。由于这类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使并发症和新病增多,病理症状不明显,为水产病害的防治带来困难。同时,药物的大量使用,药物的残留对人类健康造成很大的威胁,严重影响到水产品的质量,制约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人们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如何激发渔民生产高质量、卫生安全水产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如何让市场认可优质水产品,实现让优质鱼优价,是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者面临的主要问题。
四是渔业转型慢,传统渔业方式依然占据较高比重。渔业转型的根本是向现代科技渔业、集约化生产方式转变。分散的经营方式、弱小的经济实力和低下的技术水准等成为现代渔业快速转型发展中的主要障碍。
五是渔业技术服务体系与现代渔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技术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渔技人员缺乏,科技推广乏力,新模式和新技术推广力度不足,部分养殖技术还停留在老传统老办法上,大部分县市专业水产科技人员缺乏,先进养殖技术推广滞后。由于信息不灵,市场行情不能及时获取,养殖单位、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有一定的盲目性,一哄而上、一哄而败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平顶山市地处豫西山地和淮河平原的过渡地带,地貌类型多样,有山地、丘陵、平原、河谷等。域内山水景观秀美雄奇,旅游资源富集,属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辖区内旅游资源单体多达4205个,现已开发各类旅游景区50余处。域内交通便利,兰南、宁洛、二广、郑尧、焦桐5条高速及焦枝铁路、郑万高铁穿越市域。平顶山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矿产资源丰富,是我国主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是中国岩盐之都,拥有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轻工食品五大支柱产业,拥有1个国家级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8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吸呐承载能力较强,产业延伸空间广阔。这些区位条件为水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5.2亿元,比2017年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60.7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016.9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957.6亿元,增长7.8%。一二三产业的结构由2017年度的8.6:48.8:42.6变为7.5:47.6:44.9,一二产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04.8亿元,比2017年增长3.7%。其中,农业产值152亿元、林业产值10.1亿元、牧业产值119.9亿元、渔业产值4.9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17.8亿元,比2017年分别增长2.7%、3.7%、4.0%、4.6%、10.0%。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56.6亿元,增长2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4亿元,增长12.2%;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亿元,增长8.9%。2018年末全市总人口552.55万人,常住人口502.77万人,城镇化率53.98%。全年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22153.03元,增长9.1%。按照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83.88万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97.54元,增长8.8%。
当前传统水产养殖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养殖基础设施差,养殖过程管控不力,品质与安全问题突出,渔业生产力下降,占用大量的自然资源,对环境造成负面等影响。产业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方式,压减低效、高污染产能,按照生态优先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的要求,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进行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加大名特优鱼类的养殖种类和养殖面积;对市场需求较大的大宗淡水鱼类,从养殖模式上进行调整,走生态养殖之路,真正做到让“多的优起来”,使其有更大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抓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改革传统的养殖方式,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将传统池塘“开放式散养”模式创新为池塘内循环微流水“圈养”模式,大力发展循环水养殖和高效设施渔业,减少养殖废水排放;将传统渔业为主的大水面养殖向生态优先的增殖渔业转变,保护水域环境,提升产品品质,确保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努力提升渔业第三产业发展比重,发展休闲渔业,将渔业旅游纳入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面推进休闲渔业和观赏鱼产业发展,实现单一性垂钓功能向集休闲、观光、体验、科普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功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水产养殖业与休闲旅游业、加工业、流通业的契合度,发挥产业融合的效益。要创新发展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稻渔综合种养等新型生态养殖模式,实现“一水双收、一田两用、粮渔共赢”的双重效益。
四是重点培育大水面生态增养区、名特优水产品示范基地、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全面推动渔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资源节约、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道路。
五是示范引领促发展,以“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为引领,以创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为抓手,不断提升渔业信息化水平,积极打造“互联网 渔业”电商平台,用“物联网 ”发展智慧渔业,实现集约化养鱼、智能化喂养、便捷化操作、精细化管理,达到节能减排和增产增收,提高渔业生产管理现代化水平,打造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现代渔业产业示范园。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发展潜力
(一)巨大的市场需求为水产养殖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随着生活水平和收入提高,人们对食品多样性需求、对健康营养食品需求会不断增加,“吃鱼健脑、吃鱼健身、吃鱼美容”已成为一种时尚,水产品市场需求会日益旺盛。消费水平的提高和膳食观念的变化,低脂肪、低胆固醇高蛋白、易消化吸收的膳食结构将成为膳食新常态,水产品将是今后人们生活的主要营养食品之一,为今后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预计到2030年,我国中产收入阶层将成为鱼类产品巨大的消费群体,将消费全球38%的食用鱼,人均水产品消费量将达到48.9kg,其中,淡水鱼人均年消费量12kg,年需求将达到1700万t。河南省常驻人口9559.03万人,人均消费淡水鱼12kg,年需求量为1147.1万t,而2017年河南省淡水水产品总产量仅为128.2324万t,消费市场巨大。
(二)产业发展潜力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水产品贸易大国,是全球最大的渔业生产国和水产养殖国。预计2030年,中国水产品总量将达到0.7亿t,占全球总量的37%。水产品的产出一方面来自渔业天然捕捞,另一方面来自水产养殖。近年来,渔业捕捞能力远超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我国实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大幅度缩减捕捞产量。因此,发展水产养殖是我国水产业的必然趋势,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三)养殖产量和产品质量提升潜力较大
目前全市池塘养殖仍以传统散养方式为主,技术水准较低,池塘精养平均单产522kg/亩。高效、节水、生态养殖技术应用普及率低,优质水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在养殖总产量中所占比重小,水产品质量普遍不高。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节水节地高质高效现代养殖技术的创新和现代生物技术等在水产养殖产业发展上的应用,必将有力促进优良品种培育、健康养殖、生物防治等水产养殖新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平顶山市水产养殖业在品种更新、健康养殖技术革新、水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力。
(四)休闲渔业成为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平顶山市的生态环境良好、区位优势突出,水产养殖区交通便利,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节假日增多,大众对休闲旅游和健康保健的需求将日益增长。发展休闲渔业是传统渔业功能的扩展,通过渔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教育等领域的有机融合,能够在满足“吃”的需求之外,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多样化的文化、旅游、休闲、体验等消费需求,培育出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
(五)生态发展战略为水产业提供了根本性保证
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渔业增殖放流力度加大,渔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为渔业的有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发展趋势
(一)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是现代渔业的必然要求
我国传统的渔业正在向着智慧化、集约化、产业化和绿色发展的现代渔业加速转型升级。其中,以现代科学技术和设施装备为支撑的设施渔业绿色创新,在确保水产品安全供给和渔民持续增收,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建设良好生态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现代渔业的功能已由产品生产的单一功能向生产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态功能等多功能拓展,最终实现工业与渔业、城市与乡村的融合与协调发展。
(二)科技进步、创新性养殖模式与方法,是现代渔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目标是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水产养殖体系。以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为主要形式的设施渔业将引领渔业发展,水产品的重点是增加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和培育特色水产品,高效、绿色发展之路成为必然。未来,科技进步与创新将成为现代渔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消费心理已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对优质绿色水产品需求日益增加。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健康养殖为内涵的无公害养殖及生态养殖将成为主要养殖方式,绿色、优质水产品将成为主流。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和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将成为行业主管部门日常工作的重点。
(四)产业化、品牌化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水产养殖经营规模小、科技含量低、抗风险能力差的分散经营者将逐渐被淘汰,“公司+基地+养殖户”、产学研一体化、养殖销售加工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将成为水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水产养殖业为应对市场的挑战,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做大产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搞活经营管理,创建特色品牌,提升养殖资本收益。
(五)可持续发展,是必须坚持的基本战略方针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必须加强水产养殖业的科学管理、推广现代先进养殖技术及养殖理念、合理利用种质资源、协调发展水产服务业和加工业,从而提高水产养殖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养殖水域滩涂需求
根据平顶山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分析,当前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中的主要需求,是形成养殖水域滩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科学安排产业发展空间,统筹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和水产养殖生产;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和湖库公共资源水域实行退、限养;稳定发展池塘养殖,推进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工厂化循环水等设施渔业发展;以保护水质、维护水生态安全为核心,发展生态渔业,减少水产养殖污染排放。推动水产养殖业由依靠资源型占用消耗向依靠科技提质增效转变,促进科技进步对单位面积产量提升作用。总体上,平顶山市养殖水域滩涂需求将逐渐从资源消耗、利用型向水域生态维护和实施生态自然修复养殖开发并重方向发展。
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
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着力点,对平顶山市水产业发展进行预测:
一是水产品质量快速提升。以池塘养殖为主体的水产养殖业,今后将主要靠养殖品种、养殖模式的更新调整来提高效益。
二是环保意识增强,绿色水产品需求量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健康型、品质型、营养型水产品需求量大,健康养殖将成为水产养殖的发展方向。
三是养殖理念变革更新,水产业效益提升。随着绿色产品认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促使水产生产者更新养殖理念,创新养殖方式,发展现代水产养殖,从而提升水产养殖业整体素质,促进水产业经济效益增长。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总体思路
根据平顶山市水产养殖现状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优质、高效、安全及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本着养殖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发展思路,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生态优先、提质增效、绿色发展;优化空间布局,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节水减排、集约高效、种养结合的生态清洁养殖;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拓展渔业功能,推动养、捕、加、增、休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渔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构建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推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渔业经营方式,扶持发展特色渔业、品牌渔业和园区渔业,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规模化水平,推动构建新型渔业经营体系。力争到2030年,基本形成技术装备先进、经营规模适度、一二三产业融合、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渔业发展格局。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根据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结合全市的自然条件、资源现状及渔业发展的需要,将境内养殖水域滩涂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等三个功能区。
禁止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水产养殖行为的水域。包括: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允许从事水产养殖、捕捞等渔业生产经营行为,但需限制养殖方式和规模。限制区域包括: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包括备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庭院养殖等。养殖区内主要以投饵方式养殖,需合理密度、合理投饵、合理用药、持证养殖;须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平顶山市流域水文特点、流域地形以及滩涂养殖现状,将平顶山市境内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天然河流水域,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规划为禁止养殖区。
第一条 禁止养殖区类型范围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养殖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将全省113个饮用水源地划定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源地41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72个。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将全省83个县14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其中: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0个、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8个。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对全省125个县(市、区)1204个乡镇的120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保护区,并对3个县级水源地保护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60个,河流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6个,水库型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6个。
(一)水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1. 平顶山市辖区的白龟山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西起沙河入库口东至白龟山水库大坝高程103m以下的区域,面积为5157hm2。
2. 鲁山县的昭平台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东起昭平台水库大坝,西至沙河入库口向库区延伸3376m的断面,连结北侧姑嫂石庙院和南侧西坡村所在半岛得到的一级保护区边界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171.4m)以上纵深200m的区域,遇环库路则以环库路为边界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面积2449hm2,其中昭平台水库水域2333.33hm2。
3. 舞钢市的水库一级保护区有田岗水库、石漫滩水库部分水面、杨庄乡水磨湾水库、杨庄乡袁门水库、尚店镇油坊山水库五座水库,保护区陆域面积600.83hm2,水域面积507.31hm2。
4. 宝丰县龙兴寺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库大坝至南石河与北石河交汇处淹没线(287m)以下的区域,保护区陆域面积235.84hm2,水域面积164.6hm2。
(二)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1. 平顶山市沙北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12眼井)。
2. 舞钢市枣林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21眼井)。
3. 叶县盐都水务地下水井群(3眼井)、叶县自由路地下水井群(2眼井)、叶县东升洁地下水井群(6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叶县任店镇水厂地下水井(1眼井)、叶县廉村镇水厂地下水井(1眼井)、叶县水寨乡蒋李水厂地下水井(1眼井)、叶县保安镇水厂地下水井(1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4. 鲁山县鲁阳镇地下水井群(6眼井)、鲁山县下汤镇沙河地下水井(1眼井)、鲁山县张官营镇地下水井群(2眼井)、鲁山县张良镇地下水井群(2眼井)、鲁山县马楼乡地下水井群(2眼井)、鲁山县磙子营乡地下水井群(2眼井)、鲁山县让河乡地下水井群(2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5. 郏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3眼井)、郏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5眼井)、郏县冢头镇花刘水厂地下水井群(2眼井)、郏县长桥镇窦堂水厂地下水井群(2眼井)、郏县堂街镇堂东水厂地下水井群(2眼井)、郏县姚庄乡小崔庄水厂地下水井群(2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6. 宝丰县商酒务镇地下水井群(3眼井)、闹店镇地下水井群(3眼井)、赵庄乡地下水井群(3眼井)、李庄乡地下水井群(3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以豫政办〔2007〕125号文件、豫政办〔2013〕107号文件和豫政办〔2016〕23号文件规定的范围为准。
(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河南省南水北调办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规定,总干渠两侧设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规划为禁止养殖区。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
建筑物段(渡槽、倒虹吸、暗涵、隧洞)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m;
总干渠明渠段根据地下水位与总干渠渠底高程的关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地下水位低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m。
2. 地下水位高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微-弱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m。
弱-中等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100m。
强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200m;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以豫调办〔2018〕56号文件划定的范围为准。
二、天然河流水域
平顶山市境内的大小河流及溪沟水体,水域生态功能脆弱,环境承载力有限,本规划将境内大小河流及溪沟主河道水体规划为禁止养殖区。主要包括沙河、澧河、甘江河、北汝河等4大河流、28条中型河流和56条小型河流。禁养河流总长度2078.67km,水面13880.37hm2。已经规划为水源保护区的河流、渠道,其禁养范围执行一级水源保护区的规定。
三、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
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为禁止养殖区,禁止开展水产养殖。具体区域以平顶山市交通、水利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四、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重点生态功能区
(一)河南尧山国家地质公园一级保护区
河南尧山国家地质公园是一座以元古代花岗岩地貌为主体,流泉飞瀑等水体景观和典型地层剖面为重要补充,集科学价值与美学价值于一体的综合性地质公园。2012年4月经原国土资源部批准获得河南尧山国家地质公园建设资格(国土资厅函〔2012〕380号)。公园位于尧山镇和下汤镇,坐标范围为北纬33°39′04.43″-33°47′04.55″,东径112°20′27.08″-112°42′35.51″,公园总面积7758hm2,公园范围包括尧山镇的想马河园区和下汤镇的九女洞科考区。地质遗迹一级保护区包括想马河地质遗迹保护区和九女洞地质遗迹保护区。
(二)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涵盖在白龟山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依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规定执行。
(三)石漫滩国家湿地公园
石漫滩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 1502.0hm2,由石漫滩水库与田岗水库,滚河、贾岗河、玉皇庙河“两湖、三河”组成,湿地总面积为1334.6hm2,保育区范围是石漫滩水库、田岗水库及其环湖林草带,面积1268.3hm2。由于石漫滩水库与田岗水库已经规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滚河、贾岗河、玉皇庙河规划为禁止养殖区,湿地公园核心区依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禁养区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第二条 禁止养殖区管控措施
一、强化禁养区管理,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渔民生产生活,在禁养区内设立宣传告示牌予以标注说明。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的鱼类人工增殖放流体系,定期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防止水生生物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依法设立禁渔期、禁渔区,严禁非法捕捞。
三、发挥大水面增养殖生态修复功能,科学合理投放有利于水质净化的草食性鱼类、滤食性鱼类和贝类等,实行“人放天养”,发挥“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的生态功能,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限制养殖区,指资源承载力较弱,并关系到较大范围内生态安全,或环境污染、损害、破坏较严重并急需修复与恢复,不适合进行集中高强度开发的水域。
一、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水产养殖。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第一条 限制养殖区类型范围
一、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水库型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1. 平顶山市辖区的白龟山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为环湖路东起东刘村、西至西太平村以南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环湖其他区域为水库高程104m以下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区域,面积为550.7hm2。
2. 鲁山县的昭平台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m,东起一级保护区边界,西北至东王村,西南至石桥村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二级保护区水域(正常水位线171.4m)以外,环库路以内的陆域,七里河、将相河、瀼河、肥河、大浪河入河口向上游延伸1000m水域及其沿岸纵深50m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面积为1957.0hm2。准保护区范围内为昭平台水库上游入库河流水域及其沿岸500m的陆域,准保护区面积为16860.0hm2。限养区面积18817.0hm2。
3. 舞钢市的田岗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石漫滩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杨庄乡水磨湾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杨庄乡袁门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尚店镇油坊山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等5座水库的二级水源保护区,保护区陆域面积12945.66hm2,其中石漫滩水库水域608.35hm2。
4. 宝丰县龙兴寺水库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外,水库环山分水岭内的区域及水库大坝下游东至1000m、北至庙上自然村南边界、南至溢洪道南边界外200m的区域,入库支流南石河、北石河一级保护区西边界上游3000m两侧分水岭内的区域,陆域面积2155.84hm2。准保护区范围:二级保护区外,入库支流南石河、北石河全部汇水区域,陆域面积4979.04hm2,限养区面积7134.88hm2。限养陆域7134.88hm2。准保护区内涉及宋沟水库、兰沟水库、孙沟水库、栗树庙水库、北水峪水库等5座小型水库,水库水域面积10.73hm2。
(二)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1. 平顶山市沙北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12眼井)。
2. 舞钢市枣林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21眼井)。
3. 叶县盐都水务地下水井群(3眼井)、叶县保安镇水厂地下水井(1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4. 鲁山县鲁阳镇地下水井群(6眼井)、鲁山县下汤镇沙河地下水井(1眼井)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5. 郏县自来水公司地下水井群(3眼井)、郏县二水厂地下水井群(5眼井)、郏县冢头镇花刘水厂地下水井群(2眼井)、郏县长桥镇窦堂水厂地下水井群(2眼井)、郏县姚庄乡小崔庄水厂地下水井群(2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6. 宝丰县商酒务镇地下水井群(3眼井)、闹店镇地下水井群(3眼井)、赵庄乡地下水井群(3眼井)、李庄乡地下水井群(3眼井)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以豫政办〔2007〕125号文件、豫政办〔2013〕107号文件和豫政办〔2016〕23号文件通知的范围为准。
(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总干渠明渠段根据地下水位与总干渠渠底高程的关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地下水位低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50m。
2. 地下水位高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
微-弱透水性地层,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500m。
弱-中等透水性地层,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000m。
强透水性地层,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2000-1500m。二级保护区具体范围以豫调办〔2018〕56号文件划定的范围为准。
二、重点水库
舞钢市境内21座非饮用水源地水库水域全部规划为限制养殖区,限养水面195.47hm2。
叶县叶邑镇高庄水库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规划为限制养殖区。限养水库水域面积27.93hm2。
三、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
(一)石人山(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鲁山石人山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国函〔1997〕109号)批准为“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人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鲁山县西部,地理座标为北纬33°42′-33°45′,东径112°14′-112°17′,南邻南召县,西与嵩县相连,东、北与鲁山县尧山镇接壤。保护区在行政区划上,位于鲁山县尧山镇境内,保护区东西长3.3km,南北宽2.8km,辖区总面积717hm2。根据《河南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石人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717hm2区划为实验区,区划范围内的水域规划为限制养殖区。
(二)尧山旅游景区:景区范围内的所有水域纳入限制养殖区。
(三)上汤佛泉寺景区:景区范围内的所有水域纳入限制养殖区。
(四)其他平顶山市所属县(市、区)的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为限制养殖区。
第二条 限制养殖区管控措施
一、限制养殖方式
限制养殖区内主要限制水产养殖规模和容量,全面禁止投肥,限制投饵。发展“以渔净水”的生态型增殖渔业和以休闲、观光、体验为主的休闲渔业。把渔业开发与资源养护、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利用良好的水域资源,生产绿色、有机水产品,创特色、创品牌,提升渔业品位。
二、限制养殖规模
限养区内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各类渔业养殖场,在限制养殖区域内进行渔业养殖活动,应依据限养水体天然鱼产力,科学确定养殖密度。限养区内的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总面积不得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总面积不得超过水域总面积的0.25%。从事网箱养殖需经县区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严格控制放养密度和品种,养殖方式不得造成水质污染。
三、限制污染物排放
已在限养区内进行的水产养殖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尾水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限量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辖区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十二节 养殖区
养殖区为划定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以外的水域滩涂,原则可作为养殖区范围,包括区域内的池塘及周边非基本农田、可以用于开发池塘养殖的其他非基本农田。
第一条 养殖区类型、范围
养殖区为全市各县区划定的适宜养殖区域,全市养殖区总面积7119.07hm2,主要分为池塘养殖功能区、水库生态养殖区、小型水库群渔业功能区、稻渔综合种养区和新规划养殖区。池塘养殖功能区面积2004.11hm2、水库生态养殖区面积3266.67hm2、小型水库群渔业功能区面积724.01hm2、稻渔综合种养区面积772hm2、新规划养殖区面积352.28hm2。
第二条 养殖区管控措施
一、推行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
完善养殖水域使用审批制度,推进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颁发养殖证,保护其合法权益。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二、实施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
按照“生态、健康、高效、集约”的要求,积极推进池塘标准化建设,提高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形成一批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全面提升现代渔业发展水平。在水产养殖主产区创建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展示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成果(精准投喂技术、水质调控技术、池塘底排污技术、水体净化技术等),引导基层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积极创建省级、市级标准化健康养殖生产示范区,提升全市水产养殖的标准化程度和覆盖率。
三、强化安全监管
渔业部门要加强对养殖行为的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监督检查。水产养殖生产者要严格按照养殖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并按要求完善“三项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科技推广
加大科技投入和技能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和科技支撑,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疫病防控、种质资源保护、水产苗种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确保有效供给安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政府统一协调机制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级政府批准,由本级政府颁布实施。各级政府要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部门关系,保障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渔业的领导,把养殖水域规划的实施纳入工作日程,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规划确立的水域养殖使用功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需要或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及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实需要修改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政府批准后方可修订。
三、做好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工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内容调整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发挥规划行动纲领的作用。同时,必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考核工作,将规划的相关内容列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按年度制订考核指标、考核分值和奖罚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制度
切实加强以养殖证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强化养殖证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县级政府按照职责做好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稳步推进全市养殖水域滩涂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二、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加强水域滩涂用途管制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对于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用途的单位和个人,或违反规划水域滩涂用途的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在规划养殖区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他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三、加强渔业执法、保障水产养殖生产
全面开展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养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执法,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点针对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投入品和企业各项管理记录档案建立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和违法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养殖执法责任制,加快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一、加强养殖污染防控
加强渔业水域的管理,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尤其要加强重要渔业用水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规定,对养殖自身内源性污染展开有针对性的防控和治理,做好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健康养殖,推广池塘工程化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发展绿色环保产品。
二、加强资源养护,保护渔业生态环境
对富营养化水域采取生物控制、放养滤食鱼类和水生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定期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防止水生生物退化和生物多样性降低。全市大水面水产养殖由人工高密度养殖向以自然增殖为主、辅以适度人工养殖模式转变,全面禁止投肥养殖。根据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状况,在重点渔业水域逐步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水生生物物种资源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推动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设立,建立投入和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水产养殖面源污染防控防治力度,以养殖废水达标排放为目标,重点抓好健康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创新、重点区域(环节)防控、渔业水域环境监测等工作。正确处理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环境承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等关系,统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构建渔业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涉渔工程项目监管,保障遭受破坏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得到补偿和修复。积极探索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模式,控制和消除入侵物种。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渔业自然资源,加强对渔业水域的治理,实现渔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加强养殖水域生态修复
各级政府应投入一定的资金整治渔业环境,加强养殖水域水质的改良,引导养殖者合理投喂,定期对养殖水域更换新水,定期使用生石灰或生物菌剂等调节和改良水质。开展池塘环境生态修复技术的研究,加快实现养殖废水达标排放,保护和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利用生物、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对养殖生态系统进行调节,使生态系统沿着改善水质和提高环境容量的良性方向发展。基于养殖设施改善,综合运用微生物修复、水生植物修复和水生动物修复等综合技术措施防治水产养殖自身污染。通过施用复合微生物、水底界面曝气、鱼菜共生和生物浮床技术等调控养殖水质,对底质进行生态修复,减少养殖水域的内源性污染。加强水质调控、病害生态防控和安全优质饲料生产等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积极倡导和推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池塘养殖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工程、生物等技术手段,加强养殖废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养殖操作规范。引导传统养殖模式向高新技术养殖模式转型,发展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流水养鱼等高效养殖模式,积极推动设施渔业发展。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渠道媒介形式,向社会和公众广泛宣传《平顶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重点宣传规划关于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划定的有关内容,明确禁养、限养、可养范围,对规划进行广泛的科普解读,做好产业布局和优势特色品牌培育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行业监管和技术培训,对养殖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普及水产品食用营养知识和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水产品健康消费,满足多层次的市场消费需求。
二、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渔业标准化
按照“生态、健康、高效、集约”的要求,积极推进池塘标准化建设,达到“池埂规整、灌排配套、设施先进、道路畅通、功能完善、环境美化”的目标,提高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形成一批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生态化的规模养殖基地,全面提升现代渔业发展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在全市水产养殖主产区创建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展示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成果。引导基层水产养殖企业、合作社积极创建省级、市级标准化健康养殖生产示范区,提升全市水产养殖的标准化程度和覆盖率。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抓好“三品一标”认证,打造水产品品牌,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强化渔业技术服务,提高养殖水平
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充分发挥渔业科技的支持作用,促进和带动渔业结构的升级,提高水产养殖技术水准和水产品质量,保持和提高水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加快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采取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推进全市水产养殖业向更高层次迈进。要抓好水产病害测报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本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附件
规划附表附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图:1. 平顶山养殖水域滩涂现状.docx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优化水产养殖业空间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农办渔业〔2018〕6号)要求,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平顶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基本遵循和布局依据。本规划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原则,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对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推动平顶山渔业绿色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