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已注销营运证车辆公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20-0014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豫交〔2020〕64号)(豫环攻坚办〔2020〕57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已注销营运证车辆予以公告。

平顶山市已注销营运证车辆.pdf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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