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0-0014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1年元旦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