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平财预[2020]808号)

文号 索引号 005452110/2020-0001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号)安排我市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23118万元(中央资金13854万元,省级资金9264万元)。

二、分配原则

1 、 豫财农综〔2020〕40号 文件定向安排资金19043万元,其中:鲁山县12197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1472万元),叶县6578万元,宝丰县268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68万元)。

2 、平顶山市 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资金分配意见: 按照 豫财农综〔2020〕40号 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非定向安排资金4075万元,根据相关 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需求,参照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并结合我市实际, 分配宝丰县1410万元,舞钢市1665万元,石龙区1000万元 。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1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市县名称

资金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备注

鲁山县

  12197

11581

616



叶县

6578

1369

5209



舞钢市

1665

 426

1239



宝丰县

1678

 478

1200



石龙区

1000


1000



合计

23118

13854

9264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33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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