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20-0001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平顶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0〕40号)安排我市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23118万元(中央资金13854万元,省级资金9264万元)。
二、分配原则
1 、 豫财农综〔2020〕40号 文件定向安排资金19043万元,其中:鲁山县12197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1472万元),叶县6578万元,宝丰县268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68万元)。
2 、平顶山市 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资金分配意见: 按照 豫财农综〔2020〕40号 文件要求,我市共收到非定向安排资金4075万元,根据相关 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需求,参照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并结合我市实际, 分配宝丰县1410万元,舞钢市1665万元,石龙区1000万元 。
三、资金结构
以上资金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四、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1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 |||||
市县名称 | 资金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备注 |
鲁山县 | 12197 | 11581 | 616 | ||
叶县 | 6578 | 1369 | 5209 | ||
舞钢市 | 1665 | 426 | 1239 | ||
宝丰县 | 1678 | 478 | 1200 | ||
石龙区 | 1000 | 1000 | |||
合计 | 23118 | 13854 | 9264 |
五、监督电话
财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2686000
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监督电话 0375-33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