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21〕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21-0000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决定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三年4次受到省地方史志办公室通报表扬。《平顶山年鉴(2019)》《平顶山年鉴(2020)》分别荣获全国年鉴评比二等奖、河南省年鉴创优工程二等奖。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给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坚守史志初心,做实史志工作,为稳步推进新时代地方史志事业转型发展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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