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平科〔2020〕37号)和《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形式审查,共受理2021年度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22项。现将受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平顶山市科技局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397713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 3976428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