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设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公示


根据《平顶山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平科〔2020〕28号)有关要求,经各县(市)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等程序,现对郏县人民政府申报的“郏县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拟批准建设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农村科技科:0375-3931192

机关纪委:0375-397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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