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文字号 索引号 00545225x/2021-00003 发布日期 2021-12-22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日期: 2021-12-22 浏览次数: 1 次 浏览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 市 市场监管普法力度,增强广大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意识,推进法治 鹰城(法治政府) 建设,根据《 平顶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 《 河南省 市场监 管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 市 市场监管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我 市 “ 十四五 ” 经济社会发展 ,以提高全 市 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全 市 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突出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新发展格局, 为建成“四个强市、四个鹰城”的现代化平顶山 营造 更加良好的 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牢固树立,全 市 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全 市 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 市 市场监管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 市 市场监管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 市 的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 市委 、 市 政府、 省 局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现代化 法治 建设各个方面。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市场监管普法融入法治实践, 融入 行政 执法全过程、各环节。

二、普法重点

(一) 突出宣传学习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全 市 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市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推进宪法宣传进企业、进机关,组织开展好“12 ·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 突出学习宣传 民法典。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 深入宣传与推动 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共建大保护格局,推进科教兴 市 、人才强 市 战略。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五) 深入宣传 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部门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 深入宣传 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明确全 市 市场监管普法重点对象

(一)加强全 市 市场监管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法制度 , 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保障每季度不少于1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传阅学习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制度;建立完善法律顾问、专家授课学法制度,保障每半年开展1次等,强化制度推动,促进知行合一。加强对广大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教育,广大市场监管干部作为学法用法的主力军,在普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创造条件,让应诉案件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其他人员自愿参加庭审旁听成为常态。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依托 “市场监管大讲堂”, 通过领导干部上台讲法和机关下基层送法等形式,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二)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 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顺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通过行政服务窗口、事中事后 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普法 ,引领企业 进行 法治文化建设,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 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对涉及全 市 市场监管领域的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 积极利用“3 •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 • 26”世界知识产权日、“5 • 20”世界计量日、“6 • 7 世界食品安全日”“6 • 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 • 14” 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消费者特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坚持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相结合,深化“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面向农村村民、城市居民等人群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利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来以法释惑,以案讲法,增进其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使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开展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 在 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发挥执法办案最直接的普法优势,通过现场执法说法说理、规范执行办案程序、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实现执法办案人员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在拟处罚告知、送达决定书等程序中附加告知上述文书所载明适用依据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内容,加强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进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通过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二)在参与立法、司法过程中开展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对在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的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调研等程序方式,积极参与并提出反映市场监管法治精神的意见建议,或协助立法机关在上述程序中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地方立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过程,充分运用公开开庭 等 宣讲市场监管执法的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释法说理,把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 渗透到 司法程序中。

(三)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开展普法。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检查、确认、奖励、裁决、备案、复议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四)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普法。 组织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培训会议、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依托 市场监管大讲堂 ,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全员培训或专项培训。坚持组织参加省 、市司法部门 、总局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实现全 市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全员学法、普法。加大以案 释 法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通过门户网站、 微信 公众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重点场所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普法。 依托 道德讲堂 ,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文化;结合市场监管 工作 , 建设法治长廊;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创新普法方式, 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 地方 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 单位(部门) 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协调推进普法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明确普法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 市局将 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 市 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加强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普法办公室设在法规 科, 承担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全 市 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市场监管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着力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把法律知识培训测试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 督导 ,推动责任部门在监管执法、履职等环节中实时普法。 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普法工作格局。

(三)落实普法责任。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编制并完善市场监管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各业务主管部门、直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对全 市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 业务 培训,通过法制骨干培训、网络培训、机关下基层送法等形式,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 要 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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