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优化 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中共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落实优化

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0日至7月2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专项巡察市科技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9月2日,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科学技术局党组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市委第八巡察组此次巡察,是对市科技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次精准“把脉”和全面“体检”,对局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工作能力,必将产生有力的推动。局党组诚恳接受市委第八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党组在反馈会议之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会杰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改方案。认真对照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中共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扎实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积极完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整改期间,多次听取责任部门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推动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依据、事事有结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工作

(一)推动创新创业和科技融资工作任务落实有差距

1.“落实高企培育认定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创新型企业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出台了《平顶山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为创新型企业培育提供良好政策支持。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统计部门工作协同,强化数据分析研判,确保了“应统尽统”,稳步提升培育质量。三是推动创新型企业倍增。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培育发展体系,全市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达484家,同比增长69%;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9家,同比增长3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19家。前三季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18.0%,高出全省平均增速6.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4位。我市的“推动建立‘高校院所 技术平台 产业基地’的创新链条,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工程、建设炼焦煤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做法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部门作为“十三五”时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予以表彰推广。

2.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数量不足。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按时足额做好政策兑现,营造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推动高能级平台建设,支持平煤神马集团建设省级尼龙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三是建立省级创新平台培育后备库,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加大高层次创新平台培育力度。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共建产学研创新平台。四是持续培育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后备队伍。新建市级各类科创平台载体89家以上。12月1日,我市和省科技厅举行市厅会商,我局积极向省科技厅推荐我市重点项目和创新平台24项,省科技厅表态支持尼龙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建设,支持平顶山争创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在智能制造、能源化工、特殊钢铁、生物制药等优势领域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平台。五是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培训,提高企业、高校的知晓率和积极性,支持我市现有孵化平台载体提档升级,争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省级以上创新载体。开展2021年平顶山市科技创新政策培训,市、县两级共组织11场次,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科研管理工作,提升平台载体创建要素的标准质量。今年以来,建设省级产业研究院2家;新增中原学者工作者1家;申报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省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平高集团等8家单位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推荐平煤机等15家单位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3.科技创新激励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联合洛阳市制定出台了《洛阳都市圈科技创新券互认机制实施管理办法》,实施洛阳都市圈(洛阳—平顶山)科技创新券互认机制,对两地市跨区域合作的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互认补助。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2022年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预算为300万元。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券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领创新券。四是按照科技创新券认定标准,兑现奖补资金近300万元,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热情,激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券申领的积极性,解决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4.“科技贷”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持续推进中。一是支持我市更多企业享受省科技贷政策红利。加大与省科技厅汇报沟通和科技贷政策宣讲培训力度,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面对面了解企业贷款需求,积极联系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对接指导。今年,已有河南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累计获批省科技贷资金484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二是开展了全市科技型企业融资路演暨银企对接活动,全市15家金融机构与197家科技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信额度42.61亿元,投放额度22.85亿元,其中现场签订授信额15.93亿元,投放额度12.79亿元。三是参考河南省“科技贷”业务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开展平顶山“科技贷”业务。我局正在同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单位密切沟通,有序推进。四是积极与省科技厅沟通,推动省科技厅将平顶山银行纳入省科技贷合作银行。

(二)引进培育高端科技人才(团队)和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有弱项

1.落实引进高端人才(项目)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团队)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开展2021年度平顶山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团队)工作,受理项目12项,其中高层次人才(团队)3项,紧缺型人才(团队)9项。目前,人才(团队)项目申报材料已经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共同审核,交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二是开展柔性引才征求需求工作。积极支持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推荐进行2021年柔性引进人才备案申请。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会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柔性引才工作。

2.本土培育科技创新型人才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通过实施对引进培育的高层次人才普惠性政策奖补力度,营造创新氛围,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2021年,按照《平顶山市柔性引进人才(团队)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指导用人单位填报《平顶山市柔性引才申请备案表》,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普惠性政策奖补。二是建立领军人才培养库,有针对性的对相关高层次人才进行重点培育。2021年度申报中原学者2名、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2名、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名。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教授级高工张建国被评为“中原学者”,填补了我市空白。

3.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有欠缺。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精心指导我市各省级及以上孵化平台载体,按时按要求完成火炬中心管理平台填报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工作总结以及省厅需要的相关科技统计报表。加大管理跟踪服务力度,了解掌握载体平台的建设运营基本情况,积极帮助这些载体平台克服因疫情带来的各种困难,运营服务和创新创业孵化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我市9家省级以上孵化平台载体共拥有在孵企业432家,其中新注册企业65家,常驻初创企业155个、从业人员1248人,常驻初创企业有效知识产权118个;服务团队人员89人,各类创新创业导师人数98人,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培训、路演等活动100次;各入驻创业团队当年获得投融资总额8552.36万元。

(三)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和科技奖补资金监管工作有短板

1.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梳理现有业务类型,针对能够集中受理的项目,由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派人到行政审批大厅,协助开展受理工作,尽量减少申报单位负担,为企业提供最大便利。二是严格控制申报程序和受理流程。所有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审批大厅授权综合窗口受理,未通过政务服务网申报的项目,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不得接受申报材料,办理相关业务。三是由县(市、区)负责初审推荐的申报业务,由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收集、审核、上报,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不直接接收申请材料,办理相关业务。

2.科技奖补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将符合科技奖补条件的创新实体纳入财政奖补对象,全年下达2021年度市科技创新奖励、高企新认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经费和2020、2021年市级研发财政补助经费2724万元,按时足额拨付奖补资金。同时,协商财政部门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及时将奖励经费拨付到奖励对象。

4. “即办”一网通办”事项占比较低。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现有26项业务纳入市政务服务网。截止2021年11月底,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548件,其中在办件17件,办结作废11件,办结完成520件,按照“一网通办”相关规定要求,网上办理比例达到了100%。2021年上半年即办件数量提升为10件,在市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中,我们继续挖潜力补短板,进一步提高即办件数量,达到了13件,占比率提升至50%;目前我局在政务服务网上单点登录事项数为26件,占比率达到100%。

(四)重点整改事项

1.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服务不到位。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指导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抓好惠企政策的落实落地。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一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指导。借鉴全省18个地市创新型企业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联合市发改委等八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3年)》,建立完善了“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与市发改委、工信局、税务局等单位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工作会商机制,摸清各类企业底数,明确任务分工,集聚工作合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明确80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政策宣讲、实地走访、工作督导等形式,深入一线精准指导企业破解建设短板。开展分县区政策宣讲活动,提高科技政策知晓度,累计开展9场次培训,参加企业261家,培训人员640人。全市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484家,同比增长69%;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9家,同比增长3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19家。二是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动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尼龙新材料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进展顺利;建设省级产业研究院2家;新增中原学者工作者1家;推荐申报2家国家联合实验室、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省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确定30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4家市级重点实验室作为省级创新平台培育对象进行重点培育。组织2家单位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市级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2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7家、市级星创天地16家、备案市级众创空间3家。三是抓好惠企业政策的落实落地。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平科〔2020〕32号),对4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兑现科技创新券资金30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奖补力度。对于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创新团队等创新平台载体,落实创新省、市奖励经费1300余万元。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全年下达2021年度市科技创新奖励、高企新认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经费和2020、2021年市级研发财政补助经费2724万元,按时足额拨付奖补资金,极大激发了企业的科技创新热情,有效带动企业投入研发投入。

2.保护企业科技成果有待加强。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协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顶山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就知识产权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积极参加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的“平顶山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统筹协调解决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科技贷”工作落实不到位。要把科技创新和金融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科技贷业务,与平顶山银行、农信社结合,力争科技贷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整改情况:整改持续推进中。一是支持我市更多企业享受省科技贷政策红利。加大与省科技厅汇报沟通和科技贷政策宣讲培训力度,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面对面了解企业贷款需求,积极联系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对接指导。今年,已有河南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累计获批省科技贷资金484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二是开展了全市科技型企业融资路演暨银企对接活动,全市15家金融机构与197家科技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授信额度42.61亿元,投放额度22.85亿元,其中现场签订授信额15.93亿元,投放额度12.79亿元。三是参考河南省“科技贷”业务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开展平顶山“科技贷”业务,现正在与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单位密切沟通,有序推进。四是积极与省科技厅沟通,推动省科技厅将平顶山银行纳入省科技贷合作银行。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我市营造高品质的营商环境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工作不放松,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一要深刻认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积极优化创新生态,加强科技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动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要持续抓好巡察后续整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清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项目,强化制度措施,持续深入整改。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巩固和发展已有成果,确保我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积极打造郑洛平‘新三角’”,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努力成为中原城市群重要一极”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86907;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912号市科技局202房间,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pingkeban@163.com。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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