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2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21 〕 11 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 2022 年春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2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6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 1 月 29 日(星期六)、 1 月 30 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