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

发文字号 平市监〔2022〕27号 索引号 00545225x/2022-00004 发布日期 2022-03-31 主题分类 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2-03-31 浏览次数: 4 次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17号),省知识产权局、省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河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豫知〔202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在重点产业园区开展银企专项对接活动,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以此次入园惠企行动为契机,形成 “政企银保服”对接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了解相关的金融支持政策及特色金融服务,增进机构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产业布局、行业发展和客户群体的认知,促进银企良性互动,提升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缓解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 2023年底,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可行性和服务便利度便利度大幅提升,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产业园区、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普及面显著扩大,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认识度显著提高,被质押知识产权的实施率明显提高,有效缓解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力争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年均增长率在10%以上。专利质押融资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无空白,商标质押融资重点地区稳步提升有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策措施

1.加强调研指导。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打通知识产权评估、登记、贷款等质押融资各环节,采取座谈、问卷等方式,对辖区内的产业园区、创新型企业等质押融资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园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清单。帮助园区、企业等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工具箱和金融机构资源库。

2.健全奖补机制。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市政府出台的《平顶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办法 (试行)》,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企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积极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健康发展。

3.建立协调机制。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要密切联系当地金融机构,了解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融资产品条件和要求,鼓励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展情况,发现虚构合同、数据异常等情况要及时上报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4.强化政策落实。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 ,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鼓励银行机构优化网点布局,在产业园区设立科技支行或将原有分支机构改为科技支行,重点营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优化不良率考核等监管政策,鼓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二)创新信贷模式

1.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建设。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开发适用于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评估评价工具,合理分析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品牌价值,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把握企业发展方向。鼓励银行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分析评价企业创新能力、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优化审贷流程。积极引进具有较高水平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选择具备知识产权评估能力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合作,提高贷款效率。

2.创新信贷合作。 开展 “政银园投”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共享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红利;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园区信用好的企业合作,对于科技型企业聚集、形成集群效应的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平台。围绕产业专利集群或区域商标、地标品牌,给予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和续贷便利等增值服务。

3.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模式。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扩大融资额度。研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融资可获得性。

4.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 鼓励银行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和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海外侵权责任险、被侵权损失险和专利执行险等保险产品,为园区企业提供多样化知识产权保险保障服务。探索 “人才团队有身价、知识产权可作价、成果转化能估价”三价融合贷款模式。

5.推广国知交易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要充分依托国家知识产权交易运营 (郑州)试点平台。围绕我市装备制造、生物科技、汝瓷、铁锅等优势领域,甄选一批优质企业在交易平台挂牌。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和可行模式,更大程度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企业专利产品挂牌交易,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建立授信企业白名单筛选机制。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 “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国家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等资源,以信用、知识产权等各类数据为基础,集合各县(市、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等专项工作,建立上下联动、总分结合的授信白名单筛选机制,形成白名单企业库,推送至各银行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区域性合作,结合区域特点,围绕产业专利集群或区域商标品牌等给予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给予白名单企业合理授信额度和续贷便利等增值服务。

2.广泛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 “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巡讲等活动,加大“巡讲进园区”力度。通过问卷、走访、线上调查等方式,征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普及金融知识,开展一对一银企对接活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广泛组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面向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提升服务内涵和对接实效。通过主动与银行对接,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以此助推更多企业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3.提升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 一是依托全市市场监管所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知识产权便利化的咨询指导服务。二是依托全市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 (点),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三是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传普及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或设置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咨询服务窗口,提供融资产品推广、政策咨询、登记查询等“一站式”综合咨询和服务,提高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便利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把入园惠企工作作为完善金融服务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持续发展。鼓励各银行机构积极探索推动知识产权流转、处置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发挥好统筹作用 ,牵头做好措施优化、服务提升、宣传交流和总结推广等工作。各县(市、区)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梯次推进。选取1个以上的园区作为试点,打造示范标杆,发挥引领作用。并于3月31日前将选定的产业园区名单上报市局。

(二)加强宣传推广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引导,提高社会知晓率。各县(市、区)要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有益经验、优秀案例、特色模式等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和推广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产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和日常宣传,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意识。二是加大培训调研力度,提高服务精准度。根据企业需求,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培训会、知识产权质押工作座谈会及深入企业调研等方式,不断营造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质押工作氛围,提高服务的有效性。三是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 ,及时通报行动进展和成效,共同开展重大宣传活动;要加强对融资企业的跟踪调查和统计监测,及时了解企业的实际融资情况、融资获得感和政策满意度,总结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促进企业研发、专利实施、扩大就业、增加营收等各方面的成效。银保监分局要加强对银行机构的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贷款余额、客户数量、质押率、不良率等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为优化监管政策提供支撑。

(三)加强信息通报

建立各县(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季度通报制度,对各单位商标 (专利)质押金额、项目数、商标(专利)数、增长率纳入通报范围并进行排名。同时今年一季度起,质权人为金融服务类以外的专利商标质押项目不纳入数据统计范围。

(四)加强总结评价

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有关数据和材料报送工作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宣传材料、政策汇编、工作成果、典型案例、统计数据等要及时归口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要牵头做好总结工作,对照方案内各项要求,全面分析进展、问题和成效,于每年 12月15日前向市局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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