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科技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据《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20〕37号),结合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2年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重大科技专项聚焦市委、市政府“一主两优四新多支撑”制造业创新体系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部署,主要面向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优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协同创新。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平顶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有相关领域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投入
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三)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技术政策,符合环境
保护要求;项目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
(四)项目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技术引领或示范带动作用,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广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或能够在民生公益领域形成应用示范效应。
(五)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明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可评估可考核,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同一法人单位原则上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申请人已承担市重大科技专项,逾期未能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报送方式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3、项目申报按照单位属地原则,由县(市、区)科技
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高校、科研机构、市属企业出具推荐函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材料要求
1、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申报书、汇总表等规范文本见平顶山市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
2、申报项目所需财务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批表、自筹资金证明、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等;
3、支撑项目实施的技术佐证材料:技术研发资质,技术合作协议、项目主持人资格、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签章后一式5份及汇总表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平顶山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含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及业务咨询电话
(一)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
(二)业务咨询电话
1、市科技局规划科 联系电话:3977131。
2、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3973368。
3、市科技局农村科 联系电话:3931192。
4、市科技局社发科 联系电话:3973578。
附件: 1、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2、平顶山市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3、平顶山市2022年重大科技专项汇总表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