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平顶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3年度平顶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平顶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平顶山市众创空间

二、申报条件

相关孵化载体申报条件详见《平顶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20〕53号)和《平顶山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平科〔2020〕54号)。

三、申报材料

申报平顶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平顶山市众创空间的单位,请分别按照附件1、 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光盘。纸质材料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 2 份(封面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自评。申报单位对照各项申报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请填写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2、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信(科技)局审核。

3、审核推荐。县(市)区工信(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审查合格的在申报书中相应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

4、评审考察。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孵化载体进行现场考察。

5、结果公布。通过评审及现场考察的孵化载体将在平顶山科技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孵化载体将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公布。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参加申报,按时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2、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当年只能申报一类孵化载体。

3、各申报单位要恪守科研诚信要求,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

4、请县(市)区工信(科技)局于5月16日前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登录后点击窗口办理即可),并到市行政审批中心五楼1、2号综合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附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  陈雨禾,电话:3977130,邮箱:pdskjjr2020@163.com。

附件:


1. 平顶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2. 平顶山市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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