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技术转移人才的推动和撮合,技术转移人才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纽带。很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缺少技术转移专业人才是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缺乏兼具成果转移转化知识、投融资、专利布局、市场对接和法务等专业能力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因此,建议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队伍,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问题及分析 1. 科技服务业发展不充分,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不足。出台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但科技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事务所、科技企业孵化器、自主创新型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作用发挥不够。 2. 缺乏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高校成立的技术转移机构要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人员队伍,其中接受过专业化教育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比例不低于 70% 。技术经理人要求既懂前沿技术又懂孵化服务。 3. 我市有大量可培养为专业技术经理人的资源。河南城建学院和平顶山学院都在着力建设专业硕士点,引进了大量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另外,我市选拔的各种人才库诸如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鹰城英才等加以培训,都是专业技术经理人的优秀人选。 4. 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 二、建议 1.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落实落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支持地方高校、科技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事务所、科技企业孵化器、自主创新型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强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好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 2. 加快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和认定,尽快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鼓励本地高校和企业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优势,与国内知名专业技术转移机构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示范机构,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依托平顶山市科技大市场、火炬园、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形成技术拥有者、技术需求者、技术服务者、资本拥有者组成的市场,为相关各方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中试孵化、投融资、技术交易等综合科技增值服务;将技术经理人等创新创业服务专门人才纳入人才项目评选范畴。 3. 加强人才和成果的数字化建设,搭建多维度信息交流对接平台。运用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搭建人才和技术供需信息服务平台,打通企业技术需求与专业技术人才的对接通道。特别要发挥好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作为专业硕士点建设单位高层次人才库的作用,激励培养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做兼职专业技术经理人,服务于成果转移转化;同时,完善我市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鹰城英才等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建设,培训或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参与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4. 完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在企业技术部门和设置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高校组建独立或合作运营的市场化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支持高校教授、企业技术人员挖掘产学研合作潜力,兼职从事技术转移的相关经纪和中介工作,通过政府项目资助、购买服务和补贴方式,统筹适度运用政策引导和市场激励,更多通过市场收益回报等,多渠道激励科研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活动。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对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的 答复
尊敬的杜玲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近年来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 〔 2020 〕 15 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 〔 2020 〕 14 号)提出:加强对全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展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引导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引进培育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一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财政视财力情况,按有关规定给子一次性补助。目前,全市拥有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充分发挥企业在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鼓励企业转移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对我市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我市转化、产业化的,积极争取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后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22年,全市共签订技术合同854项,技术合同成交额23.22亿元;2021年以来获省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7项,奖补资金347万元,全省共有3家企业获得足额奖补100万元,我市占2家。
二、 加快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建设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 〔 2020 〕 14 号)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中试熟化基地等,对业绩突出的,市财政视财力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目前全市拥有河南省尼龙纤维中试基地、河南省电气装备中试基地。2021年10月20日至22日,在省科技厅统一领导下,于湛河宾馆举办《2021年度河南省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平顶山)班》,共150余人参加培训,其中140人获得初级技术经纪人资格证。2022年由省厅组织的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共有19人参加培训。按省厅部署,今年 七月举办第二期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预计300人参加,为培育中级技术经纪人打下良好基础;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科技管理部门、高校从事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科技合作等相关工作人员;科研院所或企业内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相关人员;有志从事技术转移行业的相关人员。 三、 加强人才和成果的数字化建设,搭建多维度信息交流对接平台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 〔 2020 〕 14 号)规定: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服务。市重大科技专项,多年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园、科技服务机构建立企业、项目、人才三位一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其加强人才和成果的数字化建设,搭建多维度信息交流对接平台。 四、 完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机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 〔 2020 〕 14 号)规定:加强对全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展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引导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引进培育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一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财政视财力情况,按有关规定给子一次性补助。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服务。通过市科技局推荐,2019年至2022年,共有6家企事业单位获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平顶山市华兴浮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中煤电气有限公司;平高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学院;河南明科科技有限公司;清研(鲁山)先进制造科创中心有限公司。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3〕50号)文件精神,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范围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投融资等服务的实体机构。示范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文件中规定了若干申报条件,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市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统筹、指导和协调,运行机制由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完善。
2023 年6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19103757677 联系人: 李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