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市监〔2023〕114 索引号 00545225x/2023-00010 发布日期 2023-08-22 主题分类 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2 浏览次数: 次 浏览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

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关于组织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组织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及申报条件

申请备案的主体为在平顶山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市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和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以及能免费或低成本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市场化服务机构。已是国家级或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不参与备案。

申报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见附件1);

(二)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盖章复印件;

(五)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推荐表,于2023年9月6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见附件2),由市局汇总推荐报送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魏勇军  陈海峰

联系电话:2588160   2588078

地    址:平顶山市清风路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1105、1111室

邮   编:467000

邮   箱:psjzck@126.com

 

附件:1.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

2. 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推荐表

 

 

 

                                                                                          2023 年8月22日

附件1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docx

附件2河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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