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2023〕3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23-00029 发布日期 2023-11-21 有效性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全社会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 相关阅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2023〕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0日


平顶山市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平顶山市是全国六个医疗应急重点建设城市之一。为全面加强我市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完成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指导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汲取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做法和经验,健全医疗应急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强化财政投入、能力建设、后勤保障,加快建设平急结合、科学高效的医疗应急体系,推动全市医疗应急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医疗应急中心成立运行,医疗应急体系初步健全。2026年年底前,现代化的医疗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全面形成,各部门参与的合作机制运行顺畅,快速高效的信息服务系统优化升级,建立起全市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医疗应急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应急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医疗应急机构,整合120急救指挥机构等职能,优化医疗应急中心职能,明确编制、人员,负责区域内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推进等。构建医疗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建设现代化的医疗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科学高效联动机制,建立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民政、工业和信息化、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驻地部队医院、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平顶山队参与的联动合作机制,实现共享信息、同步救援、高效处置,共同做好医疗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医疗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建设集120急救调度、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重要活动医疗保障、队伍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医疗应急综合指挥平台,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互联互通,打造规范高效的医疗应急信息化系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抓实建章立制,建立完善医疗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在突发事件伤病员院前救援与院内救治过程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响应、早救治。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构建快捷高效的医疗应急信息报告系统,做到不瞒报、不错报、不迟报、不漏报,不断提升信息报告水平。建立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分级分类明确人员设置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预案管理制度,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分级、组织管理、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应急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医疗应急救治水平。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主要承担灾害医学教育、突发事件危重伤员集中救治、航空医疗救援、远程医疗会诊等任务。规划建设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市急救中心),主要承担医疗应急指挥调度、物资储备、院前急救、急救车洗消隔离、医疗应急实训演练、培训教学、学术交流等任务。加强标准化血液中心建设,投资1.2亿元新建平顶山市中心血站,完善血液应急保障机制,完善配置献血点(屋)。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积极争创省级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计划投资6.6亿元扩建市传染病医院,床位增加至800张,建成传染病救治、检测、科研、培训等基地。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完善中医药参与突发事件医疗处置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启动市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大楼建设,组建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加强基层医疗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医疗应急与基层治理高效融合,实施“长明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建设村(社区)医疗应急点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创新运行管理,切实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创新院前医疗急救运行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急救站点运行保障、突发事件院前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要完善考核监管制度,市医疗应急中心负责院前医疗急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体现院前急救事业的公益性。健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合理布局急救站点,实现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2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信息化水平,统筹高效利用市、县、乡三级院前医疗急救资源,逐步实现120急救信息互联互通,提高急救效率。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建设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时交互智能平台,建立高效畅通的急救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应对能力。组建平顶山市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建议、技术支撑作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高效快速调派专家指导救治工作。加强医疗应急队伍建设,突出平急结合,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各类医疗应急队伍,配置救援装置和设备,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打造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作战单元”,推进医疗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化”向“综合性”发展。组织开展医疗应急演练,加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流合作,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培训演练活动,提升跨界协调联动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技能普及,全面提升公众医疗应急素质素养。建立医疗应急科普基地,投资600万元新建医疗应急科技体验馆,建设以公众急救科普为主题的培训教育基地,全面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开展全民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举办应急救护技能普及专题培训班,开展急救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单位、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普及急救常识及技能。加强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公共场所配置,到2026年,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共配置300台以上AED,覆盖学校、大型商超、交通运输、游园等场所。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公共场所AED配置。开展形式多样的医疗应急科普宣传,制作科普宣传视频,在新媒体平台开设“平顶山医疗应急”账号,全方位、立体化科普应急救护知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健全储备机制,高效调用医疗应急物资。建立分级分类储备制度。制定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市级主要依托市医疗应急中心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开展重要、紧缺物资储备,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应急处置实际开展常规物资储备。建立立体化储备格局,加快建立以政府储备为核心,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的立体化储备格局。建立精准管理与调度体系,发挥医疗应急综合指挥平台数据优势,建立跨县(市、区)的储备合作和互助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规划建设,重点推进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组织落实,建立健全联动衔接机制,形成高效工作推进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医疗应急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院前急救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二)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推动落实。制定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细化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改革创新举措,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三)强化总结评估,提升建设成效。建立医疗应急重点城市建设评估体系,制定评估方案,对照主要指标、重点任务进度和效果,做好年度总结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市医疗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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