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

围绕我市陶瓷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特色种养产业、生物育种产业、大宗农作物种植产业选派科技特派员50名,组建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面向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征集。要求如下:

(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征信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二)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


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四)申请人必须与一家受援对象(企业、合作社、行政村等)签订帮扶协议,且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受援对象不得同时接受省、市两级科技特派员)

(五)上年度市资助科技特派员有意愿继续服务的,需参与本次征集。参与本次征集,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将优先续聘;未参与本次征集的,将不再选派。

现为国家“三区科技人才”、省派科技特派员(或申请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县派科技特派员等人员不得参加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征集。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围绕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与需求方共同开展科研攻关,至少协助受援对象争取市级及以上项目支持1项。

2.围绕产业链条,开展科技合作,至少促成受援对象与省内外1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

3.根据受援对象科技需求及产业发展状况,至少取得科技成果或专利1项。

4.开展农业新品种、新设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与推广,至少带动受援对象营业收入增加10%。

5.至少协助受援对象搭建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载体1个。

以上任务完成1项,视为年度绩效评价合格。

(二)服务时长

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为一年一聘,每年开展实地科技服务的总天数不少于3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次。服务团成员合计年服务总天数不少于300天或年服务总次数不少于120人次。

(三)服务台账

每次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后,需填写科技特派员服务单,经服务对象评价后,向平顶山市科技局报备。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科技特派员提出申请,将“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工作岗位证明、职称证书”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邮箱。申请工作请于4月2日前完成。

(二)择优选派。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对申请参加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派并签订帮扶协议。

五、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科  李佳

联系电话:0375-3931192

邮    箱:pdsnck@163.com

附件:1.平顶山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工作岗位证明

 

 

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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