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濮阳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发出强降雨提醒公告,三县迁建办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做好汛期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全防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对所有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开展全面排查,尤其是在建工程基坑、标高较低路段等重点区段和易积水的低洼区域,重点排查工地出入口、防洪排涝设施、排水泵站、挡水设施等是否全部到位,施工工地临建房安全加固措施是否到位等,根据不同特点,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充分做好应对极端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排查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补齐防洪设施短板,及时调配物资设备,迅速补足防洪抢险物资种类和数量,全面强化薄弱环节,全面布设到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重要风险点现场值守人员配备,对强降雨引发的积水、塌陷等险情,采取应急处突措施,现场负责人要按照“在岗、在职、在责”要求,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开展处置。
三、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杜绝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建立响应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对接联系,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该停工的坚决停工,对所有在建工地的基坑等易涝区段及时警戒并采取封堵措施,排查项目部和宿舍等临建房安全隐患,妥善做好施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四、压实相关主体责任。明确建设运营单位的直接管理责任,履行预防、抢险、救援的第一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内外部协同联动机制,确保防汛救灾措施尽早落实到位。承担迁建任务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检查施工企业防汛救灾准备情况,并对关键设施关键部位进行细致排查,确保平安度汛。
2021年7月27日
濮阳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20210727.pdf
87f4e952a30d40060e880c81e0dfc01b.pdf (899.25 KB) |
上一篇:惠企政策落实指导手册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