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月28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动员会举行,明确贯彻《条例》的重点任务,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领导赵建玲、管永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省首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就全面贯彻执行《条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玲强调: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要抓住关键,严格落实“派单执法”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凝聚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大力宣传,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高潮,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