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不断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河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关键举措采访了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处长张全勇。

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关于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等文件,此次出于什么样的背景和目的,又专门出台此《实施意见》?

答:生猪产业是河南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拎稳“菜篮子”,事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事关乡村振兴,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自2018年非洲猪瘟发生以来,我省与全国一样,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大幅减少,而且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恢复难度很大。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我省生猪生产已基本恢复,但恢复的基础依然不牢固。尤其是今年的二、三季度,全国出现生猪产能阶段性过剩,活猪和猪肉价格回落较快,但养殖成本与往年相比大幅上升,生猪养殖出现大面积亏损,生产积极性受挫,再加上非洲猪瘟疫情的不确定性及今年“7·20”洪涝灾害的影响,稳产保供任务依然艰巨。

从全国情况看,近几年出台的用地、环保、金融保险等深受养殖场(户)欢迎的政策个别地方有收紧趋势,虽然近期生猪价格有所反弹,但伴随着猪价上涨,终端消费开始明显减弱,屠宰企业白条走货大幅下滑、开工也受到影响,日均屠宰量环比走低。农业农村部监测显示,当前生猪生产仍在惯性增长;行业普遍认为,由于能繁母猪以及生猪的存栏结构依旧持续优化,后续生猪供给或将维持偏宽松甚至过剩格局,价格下行周期还没结束,产能可能大幅波动,影响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猪肉市场供应。

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今年8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家《意见》)。10月22日,全国畜牧渔业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李克强总理批示,要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和完善长效支持政策,推动构建现代养殖、良种培育、疫病防控和加工流通体系,促进畜牧渔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畜禽水产品增产保供能力,更好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消费需要。胡春华副总理在会议上强调,要稳定生猪生产,各地区都要落实生产供应责任,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优势产区率先发展,为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全国畜牧渔业会议精神和国家《意见》要求,另一方面结合我省实际,稳定和延续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

问:《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有哪些考虑和把握?

答:我省《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着重考虑和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充分贯彻国家文件精神。主要根据国家《意见》政策要求和框架结构,在落实好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明确我省的总体要求、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等举措。

二是充分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考虑到我省是生猪养殖大省和外调大省实际,不再提自给率95%的目标,改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生猪产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并围绕国家出台的14条政策措施,提出适宜我省新的政策措施。

三是充分考虑未来科技进步。考虑到“十四五”期间育种繁殖水平进步,母猪产仔数的不断提高,与“十三五”相比,适当调减了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和最低保有量,将能繁母猪存栏量最低降到了370万头,比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任务360万头多10万头,以确保完成国家任务。

四是充分考虑猪肉稳产保供。主要是抓规模场、抓主要产能,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猪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出栏3000~10000头的养殖场,挂牌建立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这两类场年出栏量占全省出栏总量的50%以上,通过抓调控基地保障市场供应。

问:《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共分为4部分17条,明确了生猪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关键举措,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猪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提出,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生猪产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目标。

《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三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在贯彻落实国家《意见》基础上,提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有序合规推广运用保费贷等银保合作模式;探索仔猪、种猪、生猪域内运输等保险;对确需依法清退的,市、县两级政府应当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并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有计划搬迁或关闭;加强工作信息对接共享,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将审批、登记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业农村部门”等新的举措。

二是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在贯彻落实国家《意见》基础上,提出:扩大生猪生产监测范围和加大经费投入;“十四五”期间,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370万头;挂牌建立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并对挂牌基地应明确专人指导帮扶,在项目政策上优先扶持;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将生猪产能调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稳定和完善现有财政生猪综合支持政策;落实《河南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预案》。

三是持续推进生猪产业现代化。在贯彻落实国家《意见》基础上,提出:加快推进动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设,实行养殖、出栏、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全链条闭环防疫管理,强化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重点建设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支持养殖企业联农带农,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省级美丽牧场创建;积极打造河南省种猪育种联合体,构建“联合育种 大企业育种”协同发展新格局;制定我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支持新建50万~20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推动新增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不断提升猪肉深加工能力;结合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支持沿黄和南水北调沿线生猪调出大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各地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的无害化处理,结合本地实际予以适当补贴。

问:《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这是过去从没有过的新举措,请详细介绍一下?

答:能繁母猪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只要稳定能繁母猪,仔猪乃至猪肉供应就有保障。因此,《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指标的逆周期调控机制。

一是保持母猪合理存栏。“十四五”期间,以正常年份全省猪肉产量在460万吨时为参照,结合农业农村部给我省下达的能繁母猪存栏任务,设定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4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370万头。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能繁母猪保有量的确定方式: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中各地2021年生猪存栏目标的10%为基础,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90%左右为标准,结合各地生产实际和发展潜力,确定最低保有量。动态监测全省能繁母猪月度同比变化情况,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当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二是稳定规模猪场存量。省农业农村厅对全省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进行全数备案,根据2021年6月全省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系统备案规模猪场(户)数量,结合生猪规模养殖发展趋势,确定全省及各市规模猪场(户)保有量。《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对确需依法清退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并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有计划搬迁或关闭,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分级调控责任制。重点是落实生猪稳产保供“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和完善现有财政生猪综合支持政策,将生猪产能调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并定期组织考核各地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要求各地在生猪产能出现大幅波动的时候,及时采取临时救助补贴、贷款贴息补助等措施。省财政将结合各地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制订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地,并指导各地制订细化落实方案,尽快把生猪产能调控措施落实落地。同时,产能调控方案将与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政府猪肉储备预案协同发力,形成产能调控与市场调控相配合,源头调控和产品调控相补充的格局,更好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和产业发展。

问:我省围绕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当前我省生猪生产恢复和猪肉市场供应情况怎样?

答:围绕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重点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三个转变”,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第一,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变。全省年出栏500头以上猪场2万家,占全国1/9,出栏比重达75.7%,其中万头以上猪场603家,比2019年增加149家;汝州市280万头和内乡县240万头肉食综合体项目已投产运行;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比2019年提高4个百分点。第二,向全链条、全循环转变。全省新建改扩建百万头以上屠宰场8个,今年1~9月,全省生猪屠宰量同比增长140%,“调猪”向“调肉”转变趋势明显,“饲料生产、种猪繁育、规模养殖、屠宰加工”全产业链更加完善。第三,向低成本、高质量转变。引导企业节本增效,目前养殖成本最低达10.2元/公斤、料肉比最高达到2.4∶1,大数据、机器人、5G等新型技术逐步得到应用。

二是抓好“三个关键”,稳定生猪产业基础产能。第一,抓关键政策保障。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猪肉储备调节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做到帮扶政策措施稳定、资金总体稳定。第二,抓关键技术支撑。推广低蛋白日粮配方技术,牧原集团豆粕用量占比由常规的17%下调至9.8%,新型猪舍可降低1/3电力消耗量、1/2碳排放量、PSY达到28头。第三,抓关键核心产能。把生猪生产任务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抓产销大市、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

三是落实“三大举措”,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第一,织密防控网络。突出全链条管控,持续落实“严把五个关口、强化六项保障”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第二,提升防控能力。全省所有县级实验室都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成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1213个。第三,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与东部区其他五省市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大区动物疫病防控。在去年成功创建4个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基础上,今年计划再新创20个。目前我省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总体平稳。

当前,我省生猪生产已经恢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生猪存栏4101万头,其中能繁母猪411万头,出栏2966万头,分别占全国总量的9.3%、9.0%和8.8%,均居全国前列。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增加到60个,占全国总量的1/9;我省在做好自身市场供应的同时,积极向外调运,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外调生猪及猪肉折合生猪1787万头,超过去年全年外调量50万头。

进入冬季是猪肉的消费旺季,受生产增长惯性的影响,肥猪出栏也会有所增加。据行业判断,猪肉市场供需在一定时期内会维持基本平衡,养猪业有望扭亏为盈,但养猪的高利润阶段已经过去。建议养殖场户多关注国家和我省农业农村(畜牧)部门官网发布的生猪生产和市场数据,按照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有序出栏,多在节本增效、转型升级上下功夫。

问:《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举措,如何抓好落实?

答: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的长效机制,维护养殖合理利润,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对核心产能实行目标管理,加快制订《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强化督导考核,重点推动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财政、金融、用地、环保等长效性支持政策,确保《实施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加强财政保障,加大稳产保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发挥保险融资增信功能,推广运用保费贷等银保合作模式,拓宽生猪企业融资途径。积极创新支持手段,保证政策资金效果。

三是加强预警服务。扩大生猪生产监测范围,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监测预警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会商和解读生产供应形势,引导生猪产业链市场主体合理调节产能,节本增效,更好适应市场形势变化。

四是持续转型升级。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积极支持养殖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建立现代化的生猪养殖体系、疫病防控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推动“调猪”向“调肉”转变,不断提高生猪产业发展质量水平。(记者 李晓辉)

责任编辑: 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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