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濮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奖励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市政府第 11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濮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奖励政策 》(以下简称《政策》),现就《政策》作如下解读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和制造强省战略,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着力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 , 鼓励 大 企业 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支持中小企业 走 “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 推进 企业加快实施 “ 四化改造 ” , 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

二、起草过程

近年来,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实体经济做大做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20 〕 32 号)和《关于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 2021 〕 62 号)。郑州、新乡、三门峡等地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 2020 〕 20 号)《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新政办〔 2021 〕 64 号)《关于印发三门峡支持 “ 双十企业 ” 及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政策的通知》(三政办〔 2020 〕 14 号),支持鼓励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 , 结合濮阳实际,形成了目前的《政策》。

三、主要内容

《政策》共分为 4 个部分。

(一)支持大企业发展。 包括对年度上缴地方财政税金前 10 名的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20 亿元、 50 亿元、 100 亿元的工业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进行奖励。

(二)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 5 亿元、 10 亿元,且战略性新兴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 50% 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进行奖励。

(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包括对省级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食品工业企业进行奖励。

(四)支持企业实施 “四化改造”。 支持企业实施高端化改造,对实施技改项目,新认定的省市产业研究院的牵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省级质量标杆企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省级制造业头雁企业进行奖补。支持企业实施 绿色化改造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进行奖励。支持企业实施 智能化和 服务化 改造 ,对工业互联网平台、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智能车间(工厂)、 5G 应用示范场景、 5G 全连接工厂等工业化信息化融合项目进行奖补。

四、支持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濮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五、注意事项

(一)对企业涉及本政策多项奖励的,按最高奖励执行,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二)当年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因偷、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三)凡涉嫌虚假申报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五)本政策在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奖励事项的申报考核,评审细则另行制定。之前已出台的有关财政支持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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