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6)验收公示

濮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6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濮阳市在用煤指标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实际消耗量仍旧超标。2019年至2021年计划全年煤炭消费总量分别为302万吨、316万吨、466万吨,实际消耗总量分别为400万吨、451万吨、470万吨。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目标管理,7月底前将下达我市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区),严格总量控制。

(二)加强煤炭消费监测预警,对重点耗煤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实施耗煤量月调度制度,督促落实节能措施。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2年6月16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2022年工作要点》(濮碳办〔2022〕1号),将省预分配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压实目标责任。

(二)实行重点耗煤企业耗煤量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全市煤炭消费进度;制定《濮阳市2022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对重点耗能(煤)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强化企业节能、减煤主体责任。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及时反映。

联 系 人:韩 翔

手机号码:13525297885

电子邮箱:pyhbdc01@163.com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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