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濮阳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税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我市 202 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认真对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条件进行申报。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3. 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二、申报时间

根据省《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市高企申报工作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高企初审时间。全年申请分两批,第一批时间截 至 7 月 15 日,第二批时间截 至 9 月 20 日, 企业需在截止日期前将完整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县(区)科技部门, 逾期不再受理 。

三、 工作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 “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 (网址: http://www.ctp.gov.cn/ ,简称 “ 工信部火炬中心 ” ) 选择 “ 在线服务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等栏目 进行 法人 注册后申报。

(三)系统提交。 企业 依照网站指引 登录 高企认定申报系统后, 按要求逐一上传 相关申报 材料 (评审是以系统填报材料为准)。 附件材料 要 清晰可辨 ,不可漏传、错传等,确认无误 后 , 及时提交到各地高企认定管理账号下。企业通过 申报系统自动 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将申报材料 纸质版和 电子版递交至当地科技部门。

(四) 县区审核 推荐。 各地科技部门要 深入企业现场,指导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知识产权是否真实有效,支撑主要产品(服务)的软件著作权是否切实发挥支撑作用等。审核结果形成高企 申报 材料 审核情况汇总 表和高企推荐情况 汇总表 。高企推荐情况 汇总表 要汇总所有申报企业,审核后不 予 推荐的企业要 在 “ 不推荐原因 ” 栏内予以客观描述 不推荐的具体原因。推荐结果应及时反馈企业。

(五)汇总上报。 各地科技部门登录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 http://www.innocom.gov.cn/ )点击 “ 机构管理 ” 进入,将本批次推荐的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完备性形式审核后(系统资料必须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提交至 “ 河南省认定机构办公室 ” 账号下。然后汇总整理所有 推荐 企业电子版材料拷贝至 U 盘,将内含企业申报材料的 U 盘、推荐文件(两份)、高企 申报 材料 审核情况汇总 表、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两份)一起寄送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材料受理单位 —— 河南省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其中 “ 高企 申报 材料 审核情况汇总 表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 ” 提前发至指定邮箱 ( hnsgqrd @ 126.com )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保存期为 5 年(有争议的除外)。

各县( 区 )的推荐文件、高企 申报 材料 审核情况汇总 表 、 高企推荐情况 汇总表 , 须同时抄送所在市科技管理部门。

( 六 )综合审查。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发布综合审查通知,组织开展综合审查。

( 七 )公示报备。 综合审查通过的企业在河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报备;有异议的,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处理。

四 、注意事项

(一)请各县(区)指导企业 及时报送 有关材料。 6 月底前重新报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名单,作为高质量发展考核依据指标。

(二)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高企申报资格。

(三) 鼓励中介机构积极培育本地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对全市培育多的中介机构进行奖励,对出现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 。

(四)具体申报材料附件详见 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联系电话: 0393-6666211

工作邮箱: pykj6666211@163.com

附件: 1、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2024年6月12日

关于组织开展濮阳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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