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反诈提醒

近期,我委接到群众反映,有公司打着微风发电项目的名义,在我市与企业洽谈微风发电项目开发,并收取代理费或施工保证金;有公司甚至私自刻印公章,伪造我委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用以招募代理商或施工单位。

在此郑重声明,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豫政办〔2017〕56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新能源〔2022〕563号)等文件要求,风电项目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不应进行项目备案。需首先通过河南省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纳入全省风电项目开发方案后,再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核准。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我委未受理、转报、核准(备案)过任何微风发电项目,所有声称已取得我委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提高警惕,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项目前一定向相关部门或属地政府咨询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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