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调整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学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 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本监审和你校建设模式、资金性质及学生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周边地市民办高中学费标准,拟调整该校学费收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调整收费标准:濮阳市元龙高级中学学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25年秋季入学新生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上述标准拟于2025年秋季开学开始执行。
信函请邮寄至:濮阳市建设路256号,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邮编457000。

电子邮件请反馈至: pygzms@126.com。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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