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濮阳外国语学校中西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延续执行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办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315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等文件规定,参考我省其他地市现行收费标准,结合该校中西合作办学一年来整体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秋季开学,该校中西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及有关要求拟延续按照《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教育局 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定濮阳外国语学校中西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濮发改收费〔2024〕135号)文件执行,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延续执行的收费标准:濮阳外国语学校中西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每生每年16000元。上述标准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信函请邮寄至:濮阳市建设路256号,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邮编457000。

电子邮件请反馈至:pygzms@126.com。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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