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政策问答

(1)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总体情况?

全市共划定52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30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5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是什么?

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3)“三线一单”在实施和应用上有什么要求?

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各地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部门要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强化“三线一单”管理平台应用和共享。依托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进一步细化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要主动共享资源,实现“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共建共享。

四是实行动态更新。建立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 5 年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调整。五年内,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和更新“三线一单”相关内容,由各级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定后按程序开展调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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