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工作方案》 政策问答

(一)我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紧密围绕“打造城市治理精准高效、民生服务普惠便捷的新型智慧城市”的目标,建设泛在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搭建功能完备的智慧城市中枢平台,坚持以智慧城管领域为重点,积极推进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社区等应用,实施政务协同办公、全域网格化建设等重大工程,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服务水平和城市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圆满完成我市承担的试点市建设相关任务,努力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

(二)我市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根据省发改委批准的试点范围和示范领域,《工作方案》在全面加强甘棠政务系统、全域网格管理系统、智慧城管系统、智慧交通系统、智慧应急系统、智慧社区系统、智慧中枢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七个方面,谋划了16项重点任务,除了甘棠政务、全域网格、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社区六大系统建设外,在智慧中枢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谋划了加强政务云平台、时空大数据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物联网、视联网、大数据中心、城市运行指挥中心、网络安全运营中心、5G基站及网络、区域数据中心(IDC)等10项重点建设任务,合计共16个重点任务。

(三)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的目标预计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名单的通知》(豫发改数字〔2020〕870号)相关要求,自2021年起,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试点市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评价,预计2023年底开展试点评估,通过评估的将认定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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