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项措施》政策解答

一、对市场主体的激励政策

(1) 对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有什么支持措施?

对2022年新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及正常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100元的误工补贴;给予每户5万元创业贷款基准利率2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

(2) 对小微企业有什么支持措施?

a.对2022年新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及正常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每户创业贷款基准利率2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

b.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当年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给予创业奖励。其中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对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奖励30万元。

c.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由政府承担,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同步免费领取4枚印章(企业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

d.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小微企业,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退税款及时退换到位。对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小微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

e.减轻新开办小微企业房租压力,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

(3)对市场主体在政策上有什么包容?

a.对无法律依据设置的在申请低保、贫困生补助、保障性住房时注销市场主体等方面不合理规定,一律予以取消。

b.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就近办、网上办。推进“企业开办十N”项服务,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c.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允许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超过三年)办理歇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留主体资格,给市场主体提供“休养生息”“养精蓄锐”再出发的机会。

d.对新办市场主体,加强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实行柔性执法,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管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首次不罚,加强行政提示、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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