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政策解读材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牢“项目为王”理念,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

峡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现就《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解读如下:

一、制定《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的背景

2021年7月10日,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暨“三个一批”推进会举行,发出项目建设最强动员令,推动全省上下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在全省上下迅速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好项目的浓厚氛围。省委楼书记提出,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主抓手,开展“三个一批”活动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要持续定期常态化开展,以项目建设的主动轮,带动经济运行的所

有轮子一起转,形成强大的新动能。

为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推动全市“三个一批”活动高

质量开展,以高质量的项目建设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

(二)制定《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的依据

制订过程中,在原“四比四看”活动评价体系基础上,结合近年来三门峡市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三项制度》(豫政办〔2021〕80号)文件精神,参照其他地市制订的相关政策。

(三)出台《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的目的

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项目建设,提高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重大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二、制定《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过程

《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商,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1日向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和8家市直单位征求意见。《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得到了修改完善,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通过审批。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涉及

的8个市直单位和8个县(市、区)8条意见,采纳4条,未采纳的意见经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已达成一致。

四、《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的重要举措

《评价办法》全文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原则。主要为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结合实际、结果导向。

第二部分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委会。

第三部分为指标体系。共五个部分,分别从项目的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分值设置为“基本分项”(100分)和“加减分项”(据实核算)两部分。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成立本地区本单位“三个一批”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要对照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创新举措、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项目谋划招商、开工投产、投产达效、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第五部分为结果应用。市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工作指挥部对每季度全市“三个一批”活动结果进行通报,对每季度评价排名前3名的县(市、区)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项目谋划推进相关工作。

《三项制度》全文共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省委经

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按照前瞻性、创新性、引领性、效益性原则,遴选各行业领域重中之重项目纳入“三项制度”范围,实施全流程管理、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以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统筹推进、权责统一、改革创新。

第三部分为适用范围。市级领导牵头推进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的其他项目。

第四部分为建立月调度制度。调度重点为所有市级领导牵头推进的项目,10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需要市级层面协调的跨县(市、区)、跨行业项目,需要市级层面协调省级层面推进的重大项目。方式方法分为日常调度、责任调度、行业调度。

第五部分为建立施工和要素保障白名单制度。重点支持领域

为所有市级领导牵头推进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中创新驱动能力提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七大领域中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建设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中10亿元以上的项目。名单制管理,围绕重点支持领域,按照项目申报、县(市、区)审核、市级把关、监测督导的工作流程,确定重大项目白名单。政策支持包括实施容错管理、不间断施工、全过程管理。

第六部分为建立核查制度。主要对“三个一批”项目、市重点项目进行全覆盖督导核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抽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核查工作组。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项目合规性、要素保障、营商环境等。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狠抓

责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五、文件时效

本《评价办法》和《三项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人

姓名:王俊文联系电话:0398-282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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