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答

(1)问:《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我市现行的《预案》为2017年修订版,至今已发布5年。2019年我市进行了机构改革,部门结构、职能发生了重大改变,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预案。原《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政办〔2017〕35号)无法适用于当前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部分内容需进一步细化、明确。此次修订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全流程更加细化、明确,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2)问:《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本《预案》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9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14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三政〔2022〕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3)问:《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为健全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保持本级预案与上级预案的衔接性,同时适应新形势、新变化。

(4)问:《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附件等9个部分。对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架构、部门职能进行了说明;对事件发生前的预警、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响应、信息报告、现场处置以及事件结束后的响应终止、事件调查做了规定;明确了应急管理、处置中的经费、物资、人员保障及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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