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5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0040-2016-0103 公开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
公开日期 2016-04-29 公开目录 科学普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各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 2015 〕 89 号)的部署和《关于实施 2015 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豫科〔 2016 〕 67 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 2015 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全市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

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

(二)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一)市级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国资委、市技术监督局、市安监局、市药品监督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

(二)县级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国资委、县质监局、县体育局、县安全监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粮食局、县共青团、县工会、县妇联、县科协等。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和操作步骤

(一)科普统计的组织。科普统计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局)的统计工作。

各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局)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统计。

(二)科普统计的操作步骤。全市科普统计按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区)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1.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普统计。包括: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全市所有调查表和调查单位目录清单报省科技厅备查。

2.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组织上报。

3. 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局)负责本县(区)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区)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组织上报。

四、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和调查表下载及报送时间方式

(一)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和调查表下载。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和 科普统计调查表由科技部负责提供,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页( http://www.istic.ac.cn )或科技部网站( http://www.most.gov.cn/kxjspj/index.htm )中的科普统计栏目下载。

(二)报送时间方式。 2016 年 5 月 6 日前,各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局)把《 2015 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和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办公室 11036 房间,并将电子化的科普统计数据发送至市科技局电子信箱( bgs11033@sina.com )。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前将纸质版《 2015 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办公室 11036 房间。

五、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没有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难以保障数据填报的真实。因此,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层层把关。

市科技局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报送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并对其直属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县(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科技局)对本县(区)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核实和修正;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县(区)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六、注意事项

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以农业局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农业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农业局下属有一科技馆,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为该农业局去除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联 系 人:吴自然

电     话: 0370-3289789

  

商丘市科学技术局

2016 年 4 月 15 日 是是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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