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机构审核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豫发改法规【 2016 】 1177 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经研究,确定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规范如下:

一、符合《河南省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案件;

三、其他疑难复杂,涉及行政相对人员重大权益,对人民有较大影响,经单位负责人决定纳入本范围的行政执法案件;

      此上案件,将在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2016-9-28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