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
第 15 号
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们对《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1999 年 3 月 10 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 7 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科学技术部部长:万 钢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2018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