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政策深度解读

去年以来,省、市先后把健康养老产业重点转型攻坚产业,彰显了省、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商丘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施意见》和《商丘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两个重要文件。明确了我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扶持政策,为我市“十三五”及更长时期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明确了目标方向,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为了让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熟知我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深刻理解各项支持政策,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向东同志就《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两个文件内容进行了访谈问答,对文件出台背景目的任务和目标,以及配套政策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度解读。

一问:制定《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人口老龄化是世界性问题,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百姓福祉,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民生事业工作的重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 商丘市是人口大市,截至 2017 年底,常住人口将达到 729.86 万人(含永城市),全市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 131.01 万人,占总人口的 17.95% ; 65 岁以上老年人口 83.27 万人,占总人口的 11.41% 。 这表明,我市不仅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速度在不断加快、程度在不断加深,正 面临着“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双重压力。 怎么既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又促进健康养老产业的良性发展,是我市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加快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健康养老产业确定为 12 个转型发展重点攻坚产业之一,市政府又明确把健康养老产业作为全市 3 个重点攻坚产业之一,这既是造福老年人群、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之举,也是激发有效需求、优化经济结构的有力抓手,对推动健康养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满足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释放内在消费潜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发展方案》《若干政策》两个文件的关系是什么?

答:市政府出台的 《发展方案》《若干政策》两个文件, 主要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重点任务、政策扶持方面,构建形成了《发展方案》《若干政策》“二位一体”的政策框架体系。其中,《发展方案》是统领,主要明确发展重点、目标任务;《若干政策》是保障,着力构建有利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制环境,为健康养老产业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方面的政策支撑。

三问:我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初步形成了政府有要求、市场有需求、群众有期盼、企业有动力的发展格局,为我们加快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持久动能。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还面临布局不合理、重点不突出、政策不协调等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此,《实施意见》提出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健康养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健康养老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融合发展、政策支持、主体培育、人才支撑,着力推动医养融合化发展,着力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着力推动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着力推动健康养老基地品质化发展,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将健康养老产业打造成为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

四问:我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未来一个时期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总体目标是: 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多方参与、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服务优质、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健康养老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推动养老机构创新发展、培育健康养老服务开发运营主体、推进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搭建健康养老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健康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等 7 项任务,其中前 3 项主要是按照养老产业分类明确任务,后 4 项主要是强化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撑保障。 7 项任务分别都明确了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 在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方面, 要求 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大型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病床等之间实现有效互通转接,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2018 年,市、县(区)两级分别建设 1-2 所老年医院或护理院,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示范单位; 60%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 100 张及以上床位的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医务室或护理站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的比例达到 15% 以上; 2020 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至少要与 1 所养老机构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并设立老年病科,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 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方面, 要求 推动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 2018 年,启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5 个以上、智慧养老示范社区 2 个; 2020 年,城市社区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初步形成“ 15 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 在 推动养老机构创新发展方面, 要求 充分发挥政府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托底作用,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购买住养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切实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2018 年,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3 个; 2020 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在 培育健康养老市场主体方面, 要求坚持本地企业培育和大型养老集团引进并举,积极整合我市健康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做好产业承接,吸引北京等市外各类国有和社会优秀健康养老服务企业, 依托 我市 区域生态、医疗、文化等资源优势,投资建设健康养老社区、养老示范基地等,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健康养老服务品牌。 2018 年,启动签约知名健康养老企业和培育发展多业融合龙头企业工作。力争签约落地知名健康养老企业 3 家以上,培育发展多业融合龙头企业 1 家以上,推动建设至少 1 个省级示范基地,提升改造传统养老企业 2 家; 2020 年,全市培育、引进年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 1 家以上。 在推进健康养老示范项目建设方面, 要求 通过 引导各类大型健康养老机构、企业集团优先投资,加强政府扶持和政策倾斜,大力推动健康养老示范项目建设,在 资金保障、土地配置、环境容量等要素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尽快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018 年率先启动 10 个市级示范项目建设;每个县(区)率先启动 5-10 个县级示范项目建设; 2020 年,全市建成健康养老示范园区(基地)项目 9 个以上。 在 搭建健康养老公共服务平台方面, 要求 依托 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 和“12349”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 , 整合人口、医疗、社保、养老等行业信息资源, 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互通互联。 2018 年,启动市级“ 12349 ”健康养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020 年,基本建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覆盖全市的市级健康养老公共服务平台。 在培养健康养老服务人才方面, 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增设老年服务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配餐、心理咨询等涉老专业和相关专业课程。 2018 年,启动建设 1 个涉老护理培训实训基地; 2020 年,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 95% 以上。

五问:出台的配套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若干政策》突出问题导向,提出 7 个部分、 30 条支持政策。其中,前两部分主要是发挥政府和市场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不同作用,强调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养老水平,实现保基本、兜底线,强调引进社会资本增加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中间三部分主要是紧密结合《发展方案》重点任务,围绕突破工作推进中的瓶颈制约,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后两部分主要是对金融创新和人才引育进行政策设计。

第一部分,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提出将养老服务网络信息与维护等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根据需求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部分, 积极吸引社会资本, 提出要大力引进金融、保险、地产、旅游、医疗、养老等大型企业集团、机构和境外资本以多种形式,在我市兴办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健康养老园区(基地)等。强调境外投资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均可享受与当地营利性养老机构同等优惠政策,并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第三部分, 支持医养融合发展。提出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支持闲置医疗床位较多的公立医院等兴办或转型。符合条件的内设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它政策扶持。

第四部分, 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支持政策。 提出要强 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各地 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的标准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建筑面积每百户不低于 30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第五部分, 加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解决养老机构在设立许可、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主要从优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手续、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加大财政支持、完善价格政策等 4 个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政策。从 2018 年起,将新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由每张床位 1000 元提供到 1500 元,运行补贴由每张床位 50 元提高到 100 元。并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给予 3-5 万元的奖励或补贴。

第六部分, 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提出要拓宽投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建立基金、发行企业债券、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贷款贴息等模式,撬动更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的一系列举措。

第七部分,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出要引导和鼓励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增设老年服务管理等涉老专业。依托相关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进行职业培训等。

六问:为了实现我市健康养老产业转型攻坚目标任务,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 一是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对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市转型攻坚领导小组和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专班,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区)也要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政策保障。 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动在医养结合、居家养老、项目审批、财政支持、土地供给、投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政策的落实,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形成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合力。三是项目保障 。 建立了市、县两级健康养老产业示范项目库,并将进一步强化健康养老产业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统筹谋划,滚动实施。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 围 绕健康养老产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谋划和推进一批引领作用明显、带动效应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四是机制保障 。 市政府建立督导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 将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 展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 督导检查;同时把该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以此强力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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