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0040-2018-0026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科技局 |
公开日期 | 2018-07-16 | 公开目录 | 科技计划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商科〔2018〕50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重大创新专项的预通知》豫科〔 2018 〕 79 号文件精神,为持续项目牵动、增强创新支撑,通过重大创新项目引进、提升“四个一批”,有力推动河南高质量发展,全省将启动实施“十百千万”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对 100 个省级重大创新专项组织工作进行提前部署。今年申报河南省重大创新专项,必须是各省辖市先行实施的重大创新专项,才符合条件推荐申报河南省重大创新专项,各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提前组织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方式
市级重大创新专项根据省重大创新专项的要求,坚持市场需求和产业导向,按照“突出重点产业、围绕重点环节、依托重点企业”的原则,采用省市联动、以市为主,市谋划先启动、省择优后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力争加快关键技术突破,加速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支撑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战略产业发展。各省辖市、各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发挥本地、本系统优势,集中创新资源,挖掘发现一批、立项实施一批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地方(部门)重大创新专项,并向市科技、财政部门推荐。市科技、财政部门按照“综合统筹、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分批支持的方式,确定市重大创新专项,并给予支持。
二、 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
(一) 5 大主导产业: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
(二) 12 个重点产业:智能终端及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冷链与休闲食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现代家居,品质轻纺业、冶金新型材料,现代化工材料,新型绿色建材;
(三)其它: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生物育种、现代农业等产业。
三、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创新专项的实施要围绕重点领域,结合地方产业优势,集中发力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整体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先进地位,能够有效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巩固和扩大产业优势,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式发展。
(二)重大创新专项重点以企业为依托,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协同创新。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省内注册一年以上(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三)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和经费筹措能力;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 3 倍;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 1.5% ,其他企业不低于 3% 。
(四)项目承担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合作基础,具备实现项目产业化的能力。其中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的项目须经省主管部门或所在市立项支持;中央驻豫科研院所实施的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市立项支持。
(五)项目考核指标突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经济社会效益和产业带动能力提升,总体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应明确、量化、可评估。
(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企业(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
(八)鼓励产学研合作,合作单位性质、属地不限。承担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任务分工、考核方式、经费拨付、知识产权归属及收益分配等内容。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县区科技、财政部门根据全省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市级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申请书和预算书,按照申报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书的格式填写申请材料,准备纸质材料一式 8 份及电子文档。
(二)市级重大创新专项的组织与实施,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科〔 2017 〕 120 号)文件精神,进行组织实施管理。
(三)请各县区在推荐申报项目时,县科技、财政部门必须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到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30 日。
联系电话:
计划科:王学文 0370-3289909
高新科:朱志伟 0370-3289659
社发科 : 赵一霄 0370-3289731
农村科:张来民 0370-3289596
2018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