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个人信息的通知标专家库专家个人信息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管办,省公共资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位专家: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了新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并要求今年年底前调整完毕,终止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新《标准》与2010年印发的《标准》有着较大的调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目前我省已将相关专业调整完毕。

根据实际情况,请原入库专家认真对照新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对自己原评审通过的参评专业进行校对,若本人专业涉及变更(删除、合并、新增)的,请根据新标准第三层级专业分类代码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附件一)据实申请变更,并将相关证明材料(附件二)上报当地公管办。各公管办组织初审后将初审结论和专家材料上报省复审组。

变更信息专家递交资料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

2.变更信息专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2

变更信息专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1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4.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5.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6.两寸免冠近照1张。备注:1、“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评标专业信息变更审核表”从资料下载中下载;

2、专家修改评标专业信息,只对原评标专业涉及《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变更(删除、合并、新增)的;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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