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商丘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为切实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引导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建立完善以先进标准为导向的转型发展促进机制,增强产业集聚区企业对全市转型发展攻坚的支撑带动作用。依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豫集聚区办〔 2019 〕 1 号)和《商丘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商集聚区办〔 2019 〕 2 号),对全市产业集聚区制造类企业开展分类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各产业集聚区综合评定,市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复审,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为:全市参评规模以上企业 629 家,其中评定为 A 类 86 家、 B 类 478 家、 C 类 65 家;规模以下企业 90 家,其中评定为 A 类 14 家、 B 类 66 家、 C 类 10 家。如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 8 月 6 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市政府 1526 房间)反映。

http://www.shangqiu.gov.cn/UploadFiles/sfzggw/2019/8/201908021040457357.xls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