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发改部门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

委各有关科室,各县(区)发改委:

为深入贯彻全省脱贫攻坚第七次推进会议和全市脱贫攻坚第八次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发改部门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做好与相关规划对接,协调行业部门,结合当地特色资源,因地制宜扶持效益好、影响广、能带动贫困户致富的优势产业。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坚持集聚发展、集约经营,加快畜牧养殖小区建设。负责种植、养殖项目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科室:农经科、县区发改委)

(二)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产品更新,把研发成果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开发速冻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药膳食品等。粮油类重点发展副产品的深加工,果蔬类重点发展功能性保健饮料,畜禽类重点发展熟食和休闲食品,纺织类重点发展服装制造业,药品食品类向新资源食品发展,抓住国家实施精准扶贫的契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优势,大力发展产品深加工。负责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科室:工业科、县区发改委)

(三)持续利用信息化手段全方位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电商流通平台拓宽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使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降低交易和流通成本、增加商业机会,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促进创业就业。负责服务业涉及脱贫攻坚项目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科室:服务业办、县区发改委)

(四)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推动有条件的贫困县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延伸,着力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科室:基础产业科、地区振兴科、县区发改委)

(五)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及学校办学条件,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和教育水平。负责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及学校建设等脱贫攻坚项目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科室:社会事业科、县区发改委)

(六)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把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作为专项督查内容,跟踪问效、确保实效。负责消费扶贫工作进展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科室:经贸科、县区发改委)

(七)脱贫攻坚项目要及时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对达到市级重点项目入选标准的脱贫攻坚项目,要全部及时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 对未达到市级重点项目入选标准的脱贫攻坚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县区纳入县区重点项目管理。脱贫攻坚项目要采取单独分类统计,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强力推进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负责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统计报送工作。(责任科室: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科、重点项目评估督导科、县区发改委)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科室、县(区)发改委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对照精准扶贫相关要求,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分工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报送工作。各县(区)发改委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对口按时报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月报制度。8月份以来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以后每月25日前各县(区)发改委将当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对口报送至市发改委有关各科室;由各科室汇总后,再报送至农经科邮箱(sqsf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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