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商务局关于确认宁陵县恒硕加油站等2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P0220-2020-0029 公开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0-10-22 公开目录 市场运行调节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宁陵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两座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宁商务〔2020〕2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和《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宁陵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6〕119号)确认的商丘市宁陵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布局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县新建宁陵县恒硕加油站和规范改造宁陵县红立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宁陵县恒硕加油站地址:宁陵县华堡镇路六村327省道与019乡道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租赁建设用地);法定代表人:梁建义;占地面积533.3平方米,加油机2台(限定),油罐储量60立方米,投资金额50万元;宁陵县红立加油站地址:宁陵县逻岗镇刘窦楼东400米044县道路北(租赁建设用地);法定代表人:窦红立;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加油机2台(限定),油罐储量80立方米,投资金额29万元。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符合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安装加油站涉税数据管理云平台系统。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商丘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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